上海市嘉定区民防办公室
2021年嘉定区民防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WD2301000-2021-00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1-05-10
名 称: 2021年嘉定区民防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文 号: /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 2021年5月6日 )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十四五”开局之年。2021年嘉定区民防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功能性导向,按照嘉定区政府《2021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进一步提高嘉定区民防办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主要工作如下:

  一、明确责任,规范管理

  1、明确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责任。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做好各类主动公开公文的公开发布和移送工作。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因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

2、规范政务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按照规范的信息发布流程,履行由法制部门、保密部门、单位分别进行公开发布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做到公开发布与保密要求两不误。同时,明确相关公开要求,并同步转载市民防办办关于政策解读稿件。

  3、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准确适用《条例》和《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

  二、互动回应关切、及时答复申请

4、做好日常回应关切和互动工作,及时处理收到的依申请公开案件。对本办收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并严格落实回复期限。通过“12345”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在规定的时限答复时间期做好互动回应工作。另外,对于本办从网络申请、邮寄等申请方式收到的依申请公开案件,在法定的处理时间内按照既定的处理模式和流程,研究处理意见,并向申请人及时进行答复或给予答复意见。

  三、科学决策,主动公开

5、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结合本办年度重点工作,及时确定本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公开发布。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全公众参与,将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

  6、参与做好政府开放活动。积极组织可供社区民众、在校学生参与的民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民防网络直播课程,9月开展好“9.18”警报试鸣日活动,组织民众积极参与活动。

  四、优化目录,细化内容

  7、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并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的一键查阅,便利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公开信息的直接检索和查看,探索标准目录和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

  8、注重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研究和转化,围绕“为民办实事”和企业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等,主动融入大局,提供数据服务和数据支撑。加强嘉定民防门户网站、门户网站“一网通办”版块的维护和利用,提高公开的实用性和易用性。

  五、加强保障,推进落实

9、加强责任落实。各科室及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信息联络员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责任到人。

10、加强业务培训。根据“训练演练年”工作安排,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积极开展区民防办法治专项培训。建立健全民防办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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