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D2301000-2023-012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国防动员办 | 发文日期: | 2023-11-28 |
名 称: | 关于印发《上海市嘉定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守则》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国动〔2023〕29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机关各科室筹备组、所属事业单位:
《上海市嘉定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守则》已经办党组2023年第12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上海市嘉定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指导和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机关工作人员队伍,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水平,增强服务和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上海市嘉定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实际,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本守则适用于上海市嘉定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应共同遵守并认真执行。
第二章 纪律规范
第三条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本市、区委、区政府、办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第四条 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自觉维护党的形象,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对党忠诚老实,不得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第五条 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任何人都不能向组织讨价还价。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要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
第六条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制度,不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礼金、礼品、礼券,不得发生侵占群众利益的情况。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第七条 严格遵守对外宣传及新闻工作的管理规定,未经授权不得接受媒体采访或在自媒体发表不当言论,授权答复问题应符合政策规定。不传谣、不信谣,不在微信群内发布敏感话题及文件。
第八条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
第三章 工作规范
第九条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熟悉本职业务,认真履行职责,勤奋踏实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慵懒散拖、推诿扯皮等行为。注重工作质量,做到认真细致,尽心尽责,按时办结。
第十条 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理论政策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第十一条 认真执行办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确定的各项决定,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做到及时有效落实,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
第十二条 落实工作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该请示的事项,一般不越级请示;该处理的问题,一般不越级处理。
第十三条 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准时到岗,不擅自离岗,不串岗,不得在办公室、楼道内大声喧哗。
第十四条 因故外出要按规定逐级办理请假手续,并需向同事交待工作事宜,保证工作衔接。如遇突发事件和紧急工作任务,接通知后即返回工作岗位。外出期间及下班后务必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第四章 会议规范
第十五条 办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以及办主要领导召集的专题会,原则上由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办分管领导召集的会议,由分管负责同志根据会议需要确定参加对象。无法参加的,应提前向会议主办部门请假并说明原因。科室或单位代表办参加办领导无法出席的区领导会议,应安排科级干部并做好情况汇报准备。
第十六条 遇到有会议冲突时,与会部门要根据“区委区政府会议优先于办会议、办会议优先于各部门会议”的原则安排参会人员。
第十七条 参加会议应按会议通知要求,提前5分钟进场,重要会议提前10分钟进场。入会场就座提倡从前往后,从里往外。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要提前向会议主办部门请假。
第十八条 参加会议应事先阅读会议相关材料,做好参会准备,以便针对会议议题汇报工作或发表意见。发言应简洁明了,条理清晰,控制时间。
第十九条 参会时应认真倾听与会人员发言,不瞌睡,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走动,不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无特殊情况会议中不应退场。
第二十条 保持会场安静,会议期间应把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确实需要接听的,应走出会议室接听。
第五章 礼仪规范
第二十一条 仪表整洁,举止端庄,着装得体,精神振作。上班期间,男同志不得外穿无领衫、背心、短裤,不得穿奇装异服、拖鞋;女同志不得穿低胸、露背、露脐服装,不得穿吊带衫、透视装、紧身装、超短裙(裤)、奇装异服、拖鞋。出席正式、严肃、隆重场合应着正装。外出作业、作训着装根据实际要求,以简洁、方便为主。
第二十二条 对待领导、同事等应有礼貌;对前来接洽工作的人员,要热情接待,不以貌取人,不生熟有别;接待信访人员应做到耐心细致,真诚沟通。
第二十三条 与人会谈时要专心致志,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话。接听电话要及时,并以“您好,(这里是)XX科室(XX代表科室名称),请讲”作为问候语。通话声音以保证对方听清楚而不影响周围人办公为宜。通话时另有要事,需向对方说明。结束通话时,要让对方先挂电话。
第二十四条 同事之间要加强交流,和睦相处,互敬互谅,同事遇到困难要主动帮助。正直诚实,信守承诺,不相互推卸责任,不拉帮结派。
第二十五条 保持个人办公台面整洁,各类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将个人物品摆放于公共区域。
第二十六条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爱护公共财物,自觉做好垃圾分类。下班时,要关闭电源、门窗,确保安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本守则,切实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并督促本科室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机关人员遵守守则情况纳入科室日常教育管理内容,对违反守则的及时进行沟通、批评教育,并督促改进。
第二十九条 本守则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上海市嘉定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 2023年11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