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关于印发《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202000-2018-014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8-08-23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办〔2018〕2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通知

 

 

嘉卫计办〔2018〕20号

 

 

关于印发《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同志关于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指示精神,结合《2018年“迎接进博会、聚力保平安”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嘉定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总体要求和区消防委统一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进博会召开前,在全区卫生计生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现将《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23日

 

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同志关于“集中开展新一轮由‘属地主导、部门联动、媒体参与’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指示精神,结合《2018年“迎接进博会、聚力保平安”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嘉消防委办〔2018〕10号)、《嘉定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总体要求和区消防委统一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进博会召开前,在全区卫生计生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围绕火灾防控需要,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彻底督改、通报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尤其对病房、员工宿舍违规使用电器坚决予以清零,坚决杜绝重特大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为进博会顺利举办和人民群众安全就医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卫生计生委成立由区卫生计生委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排查整治重点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通道、安全指示标识、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在建工地为重点,重点排查整治单位自身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履责不到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堵塞、消防器材设施停用或缺损、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无证上岗、违规用火用电,尤其是违规住人等突出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详见附件1,2)。

四、重点措施

(一)强化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抓主管责任,全面抓好组织发动、统筹协调、排查整治等各项工作。要以全力打赢进口博览会消防安保战役为牵引,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立即成立专班,迅速制定方案,及时部署启动,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倒排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地。依法履行消防管理职责,加强医院地下空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服务站点、卫生室、人才公寓逐一排查,尤其对物业人员休息室、电瓶车充电点、员工宿舍加大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综合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形式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责任到位、管理到位、措手到位、投入到位。区卫生计生委通过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等形式,推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护和专业检测等规章制度,要分条线抓好各部门、各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形成排查整治工作合力。对排查发现的突出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改、从严处理,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三)强化干部职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充分依托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各类媒介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鼓励广大患者与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积极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要分批分级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人、单位消防安全主管、重点岗位操作员开展消防业务教育培训,着力提升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

(四)坚持标本兼治提升御火能级。各单位在大力整治火灾隐患的同时,要积极寻求治本之策。要加快“智慧消防”、“智能消防感知系统”建设应用,及时发现火患和警情,依托微信群就近推送、即时处置,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要推广使用具有充电过载保护功能的充电设备,切实消除因电瓶充电造成的火灾隐患。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8月31日前,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召开一次专题动员部署会议。相关方案和会议情况于8月31日前报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9月1日至10月15日,各单位要按照方案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

(三)回顾总结。10月20日前,各单位对本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回顾总结、查漏补缺,对确实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落实死看死守措施,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顺利召开做好万全准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进口博览会召开在即,各单位务必要高度警醒,充分认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主要工作来抓,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切实解决一批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区卫生计生委将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各单位今年以来消防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其中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动员部署情况将作为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对基础工作薄弱、火灾隐患集中突出的场所,以及措施落实和工作执行不力,动作迟缓、成效不显的部门和个人;对工作失职、失控漏管造成后果的单位,将会依法依规倒查责任。

(三)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及时报送本单位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请于8月28日前反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联络表(详见附件3),8月31日前反馈本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及部署情况,8月31日、9月20日前分别反馈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10月18日前反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总结。

 

附件: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2.在建工地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3.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联络表

 

 

 

 

 

 

 

 

附件1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所属区


所属街道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建筑面积(m2)


场所使用性质

(可多选)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1、是否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是 □否

2、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管理人员

□是 □否

3、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是 □否

4、是否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进行搭建或易燃可燃材料分隔

□是 □否

5、是否存在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情形

□是 □否

6、是否违规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是 □否

7、是否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定期组织演练

□是 □否

8、是否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是( 数量: 瓶)□否

9、是否违规使用液态新型燃料

□是 □否

其他问题


整治情况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备注:单位使用性质选填编号(可多选):1宾馆(旅馆)、2饭店(餐馆)、3酒吧、4咖啡厅(茶馆)、5商场、6集贸市场、7舞厅、8卡拉OK厅、9夜总会、10网吧、11棋牌室、12美容院(含SPA、瘦身等)、13足浴、14浴室(含洗浴、桑拿、按摩、汗蒸等)、15电影院(含录像厅、影吧等)、16剧院(含音乐厅、礼堂等)、17体育场馆(含保龄球馆、旱冰场等)、18健身房、19游乐场、20游艺场所(含桌球馆、密室逃生、VR体验等)、21托儿所、22幼儿园、23中小学校、24大学、25教育培训机构(含早教中心、亲子活动场所等)、26养老院、27福利院、28医院、29月子会所、30老年日托所、31公共图书馆、32公共展览馆、33博物馆、34旅游场所(含景区景点、农家乐等)、35宗教活动场所、36长途汽车站候车室、37火车站候车室、38候船厅、39航站楼


附件2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所属区


所属街道


施工现场基本情况

工地名称


地址


建设单位


负责人


电话


施工单位


负责人


电话


监理单位


负责人


电话


工地类别

新建工程□        改建工程□        扩建工程□

是否属于在用建筑

□是 □否

建设单位

1、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管理人员

□是 □否

2、是否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是 □否

施工单位

1、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是 □否

2、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落实

□是 □否

3、是否同步设置临时消防水源

□是 □否

4、是否配备灭火器材

□是 □否

5、临时用房(宿舍、食堂、办公等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要求

□是 □否

6、动火作业审批是否规范、操作是否符合规定

□是 □否

7、是否组织培训和灭火演练

□是 □否

8、施工现场基本资料存档是否齐全、完整

□是 □否

监理单位

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是否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是 □否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附件3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联络表

 

单位:                       

 

类  别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分管领导




联络员




注:此表请于8月28日前反馈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朱晓峰、牛明;联系电话:5952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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