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9年度嘉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预算编制依据》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13000-2018-008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8-09-10
名 称: 关于印发《2019年度嘉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预算编制依据》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基卫〔2018〕9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社改新机制运行,做好2019年度社区卫生全面预算管理,现将《2019年度嘉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预算编制依据》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

 

 

 

 

 

2019年度嘉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预算

编制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化工作量核定与应用指导模型>的通知》(沪卫计基层〔2016〕18号)、《关于印发<嘉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及财政拨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嘉卫计基卫〔2016〕17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基于标化工作量的绩效考核和财政拨付机制,全面推进社改新机制运行,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预算编制依据。

预算编制范围

全区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为嘉定镇街道、马陆镇、徐行镇、华亭镇、工业区、外冈镇、安亭镇、安亭镇黄渡、江桥镇、真新、菊园新区、南翔镇和新成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预算编制内容和周期

预算编制内容

2019年度社区卫生全面预算编制的内容包括:基本服务项目数量预算、医疗服务质量预算、公共卫生质量预算、财政投入预算(同收支两条线预算)、可分配总额预算、运行机制指标预算等。

预算编制周期

2018年第四季度—2019年第四季度。

预算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嘉定区人民政府和嘉定区卫生计生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年度预算编制,具体政策如下:

(一)《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

(二)《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

(三)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四)《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府办发〔2015〕6号)

(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沪卫计基层〔2015〕11号)

(六)《关于印发<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化工作量核定与应用指导模型>的通知》(沪卫计基层〔2016〕18号)

(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沪府〔2016〕45号)

(八)《嘉定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嘉府办发〔2015〕62号)

(九)《关于印发<嘉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及财政拨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嘉卫计基卫〔2016〕17号)

四、“二上二下”完成日期

本年度预算工作从2018年9月启动,预算步骤采用“二上二下”方式,通过区域性全面预算管理平台上报,具体时间节点为:

1.“一上”:9月21日前,各单位做好社区内部以家庭医生为最小预算单元的全面预算管理,并将2019年度嘉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数量申报表(附件1)以及社区基础信息表(附件4)上报区卫生计生委。

2.“一下”:9月28日前各业务科室(专业站所)会审并反馈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二上”:10月12日前,各单位根据区卫生计生委“一下”审核意见,修改调整预算并上报区卫生计生委。

4.“二下”:10月26日前,区卫生计生委对“二上”指标进行会审,由区卫生计生委全面预算专项委员会核定标化值、核算财政补偿单价、核算基于标化工作量的可分配单价,各相关职能科室确定2019年社区卫生基本服务项目质量预算(附件2、附件3、附件5),并反馈给各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完成“二下”审核并批复下达2019年度预算。

预算编制要求

总体要求

业务数量预算要求

参照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化工作量核定标准模型,结合各单位实际,科学、合理核定业务数量预算,合理切分家庭医生承担的业务数量预算与负荷。

根据《嘉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目录(2019版)》的要求,设定财政补偿核算项目137项,其中市级87项,区级新增50项,作为今年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考核拨付的项目。其他67项指标作为监测指标。

业务质量预算要求

业务质量预算编制由区卫生计生委职能科室直接编制。

具体编制要求

1.社区卫生业务数量预算

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填报,共涵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204项,其中市级153项,区级新增51项。分为六大类,包括:基本诊疗服务32项(市级27项、区级新增5项)、社区护理服务17项(市级17项)、社区康复服务5项(市级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1项(市级98项、区级新增43项)、家庭医生服务6项(市级3项、区级新增3项)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3项(市级3项)。

2.社区卫生业务质量预算

由区卫生计生委职能科室负责制定,包括基本医疗质量指标(46项)、公共卫生质量指标(134)。

社区基础数据填报

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填报,包括服务人口信息,岗位数量与结构。

运行机制数据填报

分别由区卫生计生委财务科、人事科、基层卫生科负责填报,包括医疗收入预算、财政投入预算、可分配总额预算、运行机制指标预算等。

(三)预算控制和分析

1.体现家庭医生的核算主体地位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要体现社区内部以家庭医生为最小预算单元的全面预算管理模式。要建立预算报告制度及预算分析制度,研究、并解决预算执行中的存在问题,纠正预算的执行偏差。

加强预算管理的信息化支撑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运用和完善社区卫生综合管理平台,实现社区卫生全面预算管理的预算填报、预算审核、预算执行、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等要求。

 

 

附件:1.2019年度嘉定区社区卫生基本服务项目数量预算表

2.2019年度嘉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质量预算表

3.2019年度嘉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质量预算表

4.2019年度嘉定区社区卫生基础信息表

5.2019年度嘉定区社区卫生运行机制表

(附件从政务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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