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17000-2018-024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8-09-20 | |
名 称: |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监督〔2018〕17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监督所、各相关医疗机构、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加强本区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管理,规范本区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通知》(沪卫计监督〔2018〕3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区内相关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认真学习《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按照规范内容试行;
二、委监督所按照《规范》做好许可审核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
三、各相关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掌握《规范》要求,及时完成本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各相关单位在《规范》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收集信息,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通过政务网专送件反馈给区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科,联系电话:69530069,意见或建议收集截止到2019年6月25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