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17000-2018-02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8-09-25 | |
名 称: | 关于加强嘉定区2018年国庆假期和“进口博览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监督〔2018〕18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保障好2018年国庆假期和“进口博览会”期间本区食品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与卫生处理工作规范》以及《2018年首届中国进口博览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市卫生计生委相关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卫生计生部门食品安全职能,规范本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理工作,现就加强本区国庆假期和“进口博览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国庆假期和“进口博览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嘉定区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调查与卫生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抓好落实,提高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工作水平。我委将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工作。
二、落实措施,认真开展调查处置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国庆假期和“进口博览会”期间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的组织管理,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组织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和物质储备,确保资源配备满足调查工作要求。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国庆假期和“进口博览会”期间食源性疾病信息的汇总、分析、报告和通报工作,落实食源性疾病的溯源工作。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处置,并及时通报区市场监管局。
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落实医疗救治工作,及时报告食源性疾病事件的相关信息,并积极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三、强化责任,依法规范报告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强化责任,加强应急值班,落实国庆假期和“
进口博览会”期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装备和应急人员的配备,应急值班人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要认真做好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落实好初步调查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等事故报告工作,并及时通报委相关职能科室和区市场监管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请分别于2018年9月27日、10月28日下班前报送2018年国庆假期和“进口博览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应急值班人员表。请各单位及时汇总本单位2018年国庆假期和“进口博览会”期间食品安全应急相关工作,并通过专送件报送至委综合监督科。
联系人:郝立 电话:69530069 手机:135******6230
附件:
1.2018年国庆假期食品安全工作应急值班人员表
2.2018年“进口博览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应急值班人员表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25日
附件1
2018年国庆假期食品安全工作
应急值班人员表
单位:
日期 | 应急人员 | 联系电话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10月1日 | ||||
10月2日 | ||||
10月3日 | ||||
10月4日 | ||||
10月5日 | ||||
10月6日 | ||||
10月7日 |
附件2
2018年“进口博览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应急值班人员表
单位:
日期 | 应急人员 | 联系电话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11月5日 | ||||
11月6日 | ||||
11月7日 | ||||
11月8日 | ||||
11月9日 | ||||
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