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11000-2018-020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8-09-13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卫计预防〔2018〕2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大专、中专(中职)校,中小学校(含民办随迁子女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学生常见病监测及学校健康教育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做好学校卫生工作认识

学校卫生工作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主要环节,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对于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升学生学习效率和身心健康水平、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校卫生工作对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成长发展的促进作用,把学校卫生工作列入重点任务来抓。校长是学校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整体规划中,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保障学校卫生工作所需经费,研究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学校卫生列入工作重点内容,组织力量开展培训、指导,配合学校做好卫生防病和健康管理工作。

二、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条件

(一)卫生保健老师配备到位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设立卫生室并按照学生比例600 :1配备专职校医或专(兼)职保健老师,并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定期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每个学校配备至少1名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质的老师,负责做好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

(二)卫生设施和条件达到相应标准

各学校应依据《上海市中小学校卫生条件设施设置及建设要求(试行)》规定,加强学校教室建筑、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改造,不断改善学校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确保卫生条件设施设置符合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洗手设施配置,全校厕所可供学生洗手的水龙头平均每个班级不少于一个,在食堂门口及操场边等场所设置洗手龙头。

三、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一)建立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建立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不断健全健康宣教、洗手设施设备配置与维护、饮用水安全卫生管理、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等制度。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开展心理健康筛查评估,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二)健全传染病防控制度

按照传染病防控的有关要求,各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学生晨检制度、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和登记制度、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和报告制度、学生复课前复检制度、预防接种查验登记制度、学校公共场所和物品定期消毒制度等。

(三)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各学校要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拟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物资储备,开展应急知识和技能的宣教等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结合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基本卫生条件等日常管理,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及时组织应急处置,降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

(四)落实“三定”工作制度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三定”(定人、定点、定时)要求,定期联系和指导学校开展卫生工作,配合学校做好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协助学校落实各项卫生措施,强化经常性的疾病防控工作,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明确工作重点,扎实落实各项防病措施

(一)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机制。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加强教室、宿舍、图书室、室内运动场馆等场所的通风。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及其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积极采取并落实消毒、病例隔离等有效控制措施,配合做好疫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监测及防控技术指导,规范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组织做好病例样品采集、流行病学调查、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等工作,有效控制疫情扩大和蔓延。

(二)落实学生晨检及因病缺课缺勤监测工作

各学校要组织做好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追踪管理,班主任或卫生老师应密切关注学生出勤情况,通过晨检及时发现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例的学生或教职工,及时报告;做好早期传染病病例排查登记与隔离,及时上报因病缺课缺勤网络直报系统。病例一经确诊,应严格落实病例管理,做好传染病学生复课前复检工作,严格做到学生病愈后持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方可返校。

(三)规范开展学生健康监测

各医疗卫生单位应认真做好学生健康监测队伍的培训指导工作,规范开展近视、龋齿、肥胖和营养不良、贫血、肠道蠕虫等常见病监测和学生心理健康的监测,提高学生健康监测的整体质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生常见病防治计划,做好每年一次的学生健康体检,改善学生健康监测场地等条件,及时整理、上报监测数据,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并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告知与沟通工作。

(四)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

各学校应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对结核病高流行地区集体来沪学生开展结核病相关健康体检;同时,学校应主动收集并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密切接触者排摸所需的师生信息、班级或宿舍分布情况等资料,及时组织并动员密切接触者接受筛查,并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

(五)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各学校应把健康教育作为素质教育重要内容之一,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根据各阶段学生不同的心理、生理特点开设课程,提升学生健康素养。加强校内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建设学校健康教育室,定期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中宣传内容,切实加强学校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知识以及健康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提升学生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五、深化部门合作,不断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一)深入开展“医教结合”

整合卫生计生与教育部门资源,加强沟通和协调,逐步完善现有的组织网络、工作团队及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医教结合”,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工作内涵。

(二)加强继续教育

加强对班主任老师、卫生保健老师和健康教育老师等重点岗位教职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卫生保健老师继续教育,并建立相关考核机制。每年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学校卫生工作指导和学生健康管理服务能力。

(三)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加强信息交流与互通,建立通报制度,卫生计生部门定期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开展学生健康管理、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动态,协同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四)实行联合督导考核

区教育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定期组织对学校卫生工作开展联合督导,督导结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卫生工作,整体提高我区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水平。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 海 市 嘉 定 区 教 育 局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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