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嘉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索 引 号: WB3002000-2018-01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8-09-17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文 号: 嘉人社〔2018〕15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区级、街镇机关人事部门,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现将《嘉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七日

 

 

     

嘉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

报送管理办法

(2018年修订)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本市《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和本区《信息工作记分规则及公布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是指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区级、街镇机关人事部门,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各部门(单位)”)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各类信息。

第三条(职责分工)  区人社局办公室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报送的管理部门,承担信息报送的组织、协调、管理等职能。各部门(单位)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报送的责任部门,负责信息的编写、审核、储存等工作,并向区人社局办公室报送。

第四条(报送要求)

(一)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紧贴各阶段重点,有针对性地主动编写、报送信息。

(二)客观准确。客观真实反映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取得的新成效新经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的新思路新建议。

(三)及时高效。对政务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对新政策、新措施的出台,以及工作中发生的重要情况、紧急信息、突发事件等,要按有关规定迅速、及时报送。

(四)规范深入。信息力求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务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第五条(报送内容)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政策、新措施出台后的实施情况。

(四)各部门(单位)工作的新思路、新经验、新举措、新成果。

(五)各级领导批示、要求落实事项的督办进展情况。

(六)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重要社会动态和社情民意,重大突发事件、重大事故以及事件(事故)的重要信息动态和处理进展情况。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执法机构在行政执法过程汇总查处重大案件的情况,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等事件的情况。

(八)各部门(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过程中需要报送的其它相关情况。

第六条(审核程序)

(一)各部门(单位)报送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应当经本部门(单位)领导审核。

(二)区人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报送的政务信息,还应当报请局分管领导审核。

(三)以区人社局名义向上级部门或上级领导报送及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的政务信息,应当报请局长审批签发。

第七条(报送渠道)  各部门(单位)通过区智慧政务办公平台专送件报送,需通过其他方式报送的,事先同区人社局办公室联系。

第八条(信息采用)  各部门(单位)报送的信息,区人社局办公室根据质量、时效等因素确定是否采用,通过局《工作简报》、局门户网站等载体予以发布;需向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区委、区政府报送的信息,通过规定载体按程序上报。

第九条(统计与考评)  区人社局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单位)报送政务信息的数量及被采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按季度予以公布;年末对各部门(单位)的报送信息工作进行考评,并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具体计分规则见附件;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工作列入对局属各单位、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年度工作考评范围。

第十条(附则)  本办法由区人社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嘉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考评计分规则

 

 

 

 

 

 

附件:

 

嘉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

报送工作考评计分规则

 

绩效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分值

1

报送信息数量

本部门(单位)报送的信息数量。

工作动态类:1分/篇;

经验交流类:5分/篇。

局《工作简报》的“工作交流”栏目:15分/篇。

2

报送信息采用量

报送信息被各级信息发布载体采用的数量。

被局《工作简报》采用,增加5分/篇。

被区《嘉定要讯》采用,增加10分/篇。

被市局《工作简报》采用,增加10分/篇。

被人社部政务信息平台采用,增加20分/篇。

3

报送信息被重视程度

报送信息引起各级领导重视并作出批示。

各级领导有批示的,增加10分/次。

备注:

1、年度考评的计分统计周期为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

2、工作动态类信息是指各部门(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举办各类活动、参加各类培训、开展调查研究、陪同上级领导活动调研等;经验交流类信息是指各部门(单位)工作的新思路、新经验、新举措、新成果。字数在500字左右。

3、报送局《工作简报》的“工作交流”栏目信息,要求是能反映各部门(单位)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带有创新性、突破性、成绩性的典型案例,要求具有一定高度和概括性,对工作有示范意义和推动作用。字数在2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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