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09000-2019-007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19-01-21 |
名 称: | 关于转发《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计医政〔2019〕9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医疗单位、专业站所:
上海卫生计生委近期下发了《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卫计规〔2018〕141号),就规范本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出了工作要求。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医疗机构、专业站所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