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9年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两非”和整治“医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17000-2019-00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19-03-08
名 称: 关于印发《2019年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两非”和整治“医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打非办〔2019〕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对无证行医的防范和打击力度,遏制无证行医致死致残事件发生,维护我区医疗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村居社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2019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嘉定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2019年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两非”和整治“医托”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       

2019年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两非

和整治“医托”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对无证行医的防范和打击力度,遏制无证行医致死致残事件发生,维护我区医疗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村居社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上海市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上海市打击无证行医部门办案配合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政府主导、卫生牵头、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的综合治理格局,坚持打建并举,推进疏堵结合,强化全环节监管。依托村居管理和联勤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部门合作、巩固区域协作,开展联防联控,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专业、重点人员无证行医的打击力度,严格控制无证行医增量、减少存量、遏制无证行医致死致残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对静脉输液、手术、儿科诊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无证行医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对确定的重点区域加强整治(详见附件2)。

(二)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对医疗美容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医疗美容培训、广告推广等全链条进行整治。加强生活美容机构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机构服务。

(三)严厉打击非医疗机构以“中医养生保健”为名非法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整顿和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打击假借中医旗号开展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

(四)加大对“黑广告”的清理力度,切断无证行医传播渠道。

(五)加大重点区域、重点目标整治力度,强化全区打击无证行医的长效工作机制的有效落实。

(六)继续开展“零无证行医村(居)”创建工作。

(七)严厉打击“两非”和代孕行为。

(八)严肃查处雇佣“医托”行为。

三、工作举措

(一)防范控制体系建设

1.完善巡排查机制,不断提高发现能力。依托村居管理和联勤网格化管理,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发现、巡查、跟踪与处置各环节紧密对接的工作机制。各街镇要加强基层培训指导,每年至少组织1次有卫生监督人员参与的培训。各街镇要组织好卫生监督助理员、城市网格化巡查员、社区综合协管员、城管队员、联防队员等队伍,合力开展无证行医日常排查;加强对无证行医“黑广告”(及其发布的无证行医信息)的排查;对现有存量及既往两年注销无证行医点每月跟踪巡查,按照村民小组和小区地域划分,实现无证行医及黑广告每季度全覆盖排查。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渠道,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推行无证行医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无证行医行为。

2.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进信用管理综合利用。利用无证行医综合整治信息化平台,充实完善无证行医一户一档基础信息,实时掌握无证行医人的迁移轨迹,对无证行医开展风险评级,明确重点区域、重点专业、重点对象,落实精准打击。有效推进落实社会信用联合惩戒措施,建立无证行医被处罚人员“黑名单”制度,把对无证行医者的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记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供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查询使用,将其与居住证积分、房屋租赁、贷款、出行、用工等管理挂钩,使无证行医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3.广泛利用各类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和效果。各单位要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多种媒介,积极利用新媒体,曝光社会反响强烈、严重侵害市民权益的典型案例,揭示无证行医危害,提升市民参与度,增强市民自我防范意识,提高市民防范能力。在“城中村”、外来人员较多区域和单位(如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大型市场、工业园区以及以外来人员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场所全面开展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巡回宣传,鼓励群众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无证行医。进一步加强对无证行医者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警示,督促无证行医者主动放弃无证行医违法行为。5月,区打非办将组织开展由多部门参加的打击无证行医宣传周活动,增强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锁定重点区域和目标,确保打防整治精准有效。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无证行医整治,有效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对重点村居年内组织至少1次的专项整治和1次专项宣传,对屡打屡犯的“钉子户”要按照“一点(人)一方案”的要求开展针对性打击。通过开展联合整治和专项宣传,逐步清除本辖区内无证行医窝点,确保年底前重点区域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5.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完善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根据人口规模布局变化、经济功能区的设置,不断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基础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方便患者就医,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加便捷适宜的医疗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到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区等医疗资源缺乏地区办医,支持500人以上工厂和工业园区内部设置医疗机构。研究完善诊所设置标准,引导有资质的执业医师依法开设正规的医疗诊所。加强对用人单位依法为外来从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联动处置体系建设

1.加强建章立制,延伸监督覆盖面。继续完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部门间信息通报。认真落实《上海市打击无证行医部门办案配合工作的意见》《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根据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标杆点建设的要求修订《嘉定区打击无证行医制度汇编》,探索卫生监督联络站、卫生监督联络点的标准化建设,完善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长效工作机制。

2.深化社会共治,健全联动处置机制。各打非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将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融入到部门日常工作中加以推进。强化部门分工协作,完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工作互补,完善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共筑齐抓共管格局,增强无证行医联防联控合力。

公安部门配合对历史查处名单进行信息核查及线索提供,协助开展重点人员排查跟踪、特殊案件的联合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经营终止妊娠及促排卵等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防止药品、医疗器械流入无证行医市场;进一步加大对无证行医涉案药品、医疗器械的查处力度,发现无证行医者制售、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医疗器械且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广告监管和美容院监管中发现的涉嫌无证行医线索,依法移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房管部门应加强对房屋出租人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督促出租人不得向涉嫌从事无证行医的承租人出租房屋,对不听劝阻的房屋出租者,由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网信部门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在互联网上发布的无证行医相关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各街镇和村居委根据无证行医一户一档注销流程,对无证行医人员进行跟踪管理,采取措施防范无证行医反复回潮。

3.加大打击力度,密切行刑衔接。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指导各街镇开展经常性无证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已掌握的无证行医信息和日常排查信息,依靠街镇政府牵头、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无证行医全面清理整治,特别是要加大对静脉输液、“两非”和无证医疗美容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通过集中整治、精准打击,达到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目标。不断健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在非法行医案件办理中的行刑双向衔接工作机制,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每月将已被卫生计生行政处罚两次的无证行医人员名单通报辖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加强对相关无证行医人员的监控、及时取证、打击追刑,推动行刑衔接工作快速、无缝实施,确保无证行医者依法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提高震慑力。

4.强化区域合力,实施联防联控。进一步推进与周边区、嘉昆太的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联动管理,定期将涉及交界区域的无证行医历史取缔名单进行通报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开展跨区域专项联合整治行动,提高跨区域案件办理效率。

(三)分析反馈体系建设

1.建立常态信息分析制度。针对引发严重后果、造成不良影响的无证行医个案,及时开展现场个案分析,分析案件发生原因;结合平台大数据分析,进行根源分析,对案件发生环节进行深入研究,及时形成总结分析报告。

2.建立信息多部门反馈系统。完善信息反馈和通报制度,对重大案件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良手段和措施,在卫生计生、公安、乡镇、居委和街道等方面进行案件反馈和通报,及时预警,为弥补工作缺漏提供信息支持和工作指导。

(四)考核评估体系建设

1.继续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完善对街镇、村居的社会治理考核细则,定期展督导评估;完善发生无证行医涉嫌致死事件的街镇现场督查、情况通报机制。

2.持续开展创建工作,修订“零无证行医村(居)”评审标准。继续开展创建工作,探索建立申报综合评估机制及复评审制度,继续实施“零无证行医村(居)”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创建标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3.推动落实激励措施。利用各类资源,加强政策倾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一线执法人员积极予以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科学部署实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精心组织部署,狠抓落实,确保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有序、有效实施。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制度,健全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瓶颈,及时破解工作难题。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统筹安排、齐抓共管的局面。

2.掌握形势变化,落实奖惩措施。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有关非法行医整治现状,以历年整治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对工作推进慢、措施不力、问题突出、投诉举报集中的街镇和村居进行调研和督导,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一线执法人员积极予以表彰奖励。

3.突出整治重点,力争取得实效。以打击游医、非法医疗美容整治、以“中医养生保健”为名非法开展中医诊疗活动、“两非”、代孕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专业的巡排查力度,全面开展对游医的行医地、居住地、藏药地等背景情况的调查并建档,严格进行属地化监管。对重点村居年内组织综合整治和专项宣传;对“钉子户”实施“一点(人)一方案”监管。

五、信息报送

1.各街镇于每月30日之前,对辖区内无证行医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嘉定区非法行医情况排摸信息表》(附件1),以政务网邮件方式报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联系人:赵雪峰,联系电话:59513229。

    2.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于每月10日之前,编写月度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通报,向各街镇及相关成员单位通报上月各街镇非法行医取缔情况及非法行医查处名单;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向各成员通报打非情况。

3.各街镇及成员单位将关于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的相关信息,以政务网邮件方式及时报送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董亚忠,联系电话:69530253。

4.各街镇及有关部门于11月15日之前将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镇于11月15日之前组织本辖区村、居委开展“零无证行医村(居)”申报工作,申报资料由街镇汇总后报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联系人:赵雪峰,联系电话:59513229。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根据“零无证行医村(居)”退出机制核查不合格名单,于12月5日之前报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嘉定区无证行医情况排摸信息表(月报)

      2. 2019年度嘉定区无证行医重点整治区域名单


附件1                   嘉定区无证行医情况排摸信息表(月报)

          镇(街道)(盖章)

序号

村(居)委

地址

房屋性质

行医人姓名

行医内容

行医标志

房东姓名

排摸人姓名

日期

是否新增
























































填报人:                   填报日期:               联系电话:

注:1.地址:要求详细描述到具体行医房间,如农村出租房的编号;

2.房屋性质:按公房、农民住宅、商铺注明;

3.行医标志:如有请填写详细内容;

4.上报地址:区卫计委监督所;

5.请在每月30日前上报。


附件2

 

2019年度嘉定区无证行医重点整治区域名单(26家)

 

安亭镇:方泰五金城、前进村、讴思村

嘉定新城(马陆镇):马陆包装城、汽配城、立新村

南翔镇:永乐村、云翔居委、新裕村

江桥镇:新江村、先农村、幸福村、五四村、嘉禧社区

徐行镇:劳动村、和桥村、曹王村、大石皮村

外冈镇:施晋村、大陆村

华亭镇:唐行村、连俊村

嘉定镇街道:无

真新街道:梅川居委

工业区:赵厅村、白墙村

新成路街道:无

菊园新区:永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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