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B3303001-2019-006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9-05-09 |
名 称: | 嘉定区关于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 ||
文 号: | 嘉人社〔2019〕53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根据《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7号)、《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1年)>的通知》(沪委办发〔2018〕24号)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本市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43号)精神,按照“摸清底数,供需对接,精准培训,促进就业”的原则,结合三农工作总体部署,在嘉定区开展农民培训需求调研统计工作基础上,特制定《嘉定区关于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嘉定世界级汽车产业中心和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构建创新活力之城、不断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各方资源,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加快培养一大批适应非农产业发展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加快建设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嘉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推动农民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持续增收。
二、目标任务
根据嘉定产业特点,制造业特别是汽车产业一业特强,生产服务业和现代生活服务业较发达,将农民技能培训和就业重点导向二、三产业,同时,围绕嘉定乡村振兴战略的实际需要,实施“就业技能培训计划”、“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创业培训计划”,“农民技能培训跟踪计划”,使有培训愿望的农民都有机会接受一次相应的就业技能培训,使有培训需求的农民产业工人得到一次技能提升培训,使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得到一次创业培训,确保有就业愿望的农民掌握一定就业技能,在就业的农民就业技能有提升,促进农民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力争使每一个有技能培训需求的农民享受职业培训服务,农民整体技能素质得到提升,就业环境进一步改善,具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得到充分就业。到2020年,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培训就业服务指标和培训指标任务,使有就业愿望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并且实现就业全覆盖。
培训对象为有技能培训要求的农村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吸纳的农村劳动者)。坚持确保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服务于生产的原则,根据企业岗位需求情况,定点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可采取脱产培训、业余培训以及脱产与业余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就业技能培训计划,促进农民就业
1、转移就业培训。结合嘉定产业发展特点和培训对象就业需求,依托各类职业培训实体,组织未就业但有就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实用技能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使他们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依托社会化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式培训,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各涉农街镇)
2、技能专项培训。实施“养老护理工程”,围绕促进农民从事家庭服务业、养老护理业,大力开展家政服务、养老护理、健康照护等培训,引导农民从事养老服务等行业,促进养老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求。配合幼托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实施“幼托从业规范工程”,大力开展保育员、育婴师职业培训,为嘉定区的幼托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针对特色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等新兴业态实业项目,开展乡村旅游、民宿管理等方面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聚焦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技能传承,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海派文化技能传承培训。根据环境整治的要求,加大开展河道保洁、绿化养护、垃圾分类管理等农村环境整治和管理技能培训力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消防、安保、安全生产等技能培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紧扣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发展,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人才、信息技术人才技能培训,推进农村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提升应用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委、各涉农街镇)
(二)实施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稳定农民就业
1、在岗技能培训。围绕嘉定世界级汽车产业中心建设,大力推进农民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培训。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由企业自行组织或依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技能需求,结合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职工技能水平的要求,开展岗位培训、专项技能培训或职业资格培训,提高农民产业工人的技能水平和从业能力。调动农民产业工人的积极性,鼓励其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化培训,按照规定享受政府补贴,提升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各街镇)
2、转岗技能培训。围绕区域产业转型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定位、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根据市场用工需求,积极开展在岗农民产业工人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农民就业竞争力,实现就业岗位平稳过渡,提高农民就业稳定性。(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各街镇)
(三)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提高农民素质
根据乡村振兴对农业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现有体制内中高级农业科技人才资源优势,以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等为重点,以农民田间学校为载体,加快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养知识型的新一代农业企业家;要吸引年轻人务农创业,培养现代青年农场主,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要围绕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工需求,培育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提高名特优新品和高质量农产品生产水平;要围绕从事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人员,培育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提高其农业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人社局、各涉农街镇)
(四)实施农民创新创业培训计划,促进农民增收
以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民为主,依托创业培训机构,深化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区域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创业项目,根据农民特点和需求,重点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能力培训、创业实训、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等,提高农民自主创业能力,鼓励农民结合多元化农村经济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等新兴业态实业项目,推出更多具有吸引力的乡村旅游景点和特色旅游产品,聚焦服务质量提升,提升乡村旅游从业农民技能水平,打响郊区旅游品牌,增加农民的收入,带动农民的就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教育局、各涉农街镇)
(五)实施农民技能培训跟踪计划,加强就业服务
重点聚焦参加技能培训农民,根据其就业能力的提升情况,依托公共服务就业体系,开展个性化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促进农民就业;加大特定农民“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扶持力度,重点服务、精准服务;对特殊的农民“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政府就业托底安置;对未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进行建档立卡,实名制、全过程、动态化跟踪培训就业情况,“一人一策”落实农民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就业各项工作任务。多举并施,进一步提升农民就业竞争力,促进农民通过就业实现增收。(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委、各涉农街镇)
四、 工作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各职能部门、街镇分管领导为组员的嘉定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切实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区人社局牵头做好岗位需求排摸、培训就业政策制定、非农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做好农业类培训对象排摸、培训组织发动和培训工作;区教育局负责指导院校积极承担农民培训任务;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工作。各涉农街镇要全力推进相关工作,落实主体的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精细管理,共同推进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各涉农街镇负责)
(二)加强媒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坚持把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作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重点促进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方针,鼓励和促进农民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和职业培训的扶持政策,不断提高大众就业、创业和培训的意识和热情。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意义,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调动农民和企业参与职业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促进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教育局、各街镇)
(三)开展督查考核,突出工作效果
加强对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作的考核,将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和促进就业工作情况作为对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考核的重要指标。各街镇应加强对农民就业岗位的拓展,加大农民就业的服务措施,切实做好农民基本情况的动态排摸工作,将农民的就业愿望、培训需求切实体现于工作实践。努力完成农民培训、促进就业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各项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制度,加强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估,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全面推动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作取得实质性发展,农民增收取得新成效。(责任单位:区府办、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教育局、各街镇)
上海市嘉定区 上海市嘉定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