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202000-2019-011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19-04-18 |
名 称: | 关于印发《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办〔2019〕8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医疗卫生单位:
《嘉定区卫生系统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试行)》已经委党政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18日
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根据区机管局《嘉定区区级机关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指的公务用车,指系统内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三条 公务用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主要领导应加强对本单位所有公务车辆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务用车实行编制、价格、排气量“三控”,不准违规购置、处置、装潢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第四条 公务用车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保障公务、规范使用、单车核算”的原则进行管理。各单位要指定部门(科室)具体负责公务车辆的调配使用和维护管理,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加强相关证照档案的保存和管理。
第五条 各单位要加强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公务用车应当按规定喷涂和张贴统一标识。
第六条 各单位要加强公务用车GPS轨迹管理,保障GPS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第七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登记制度,严禁将公车用于非公务活动。建立公务用车使用台帐,对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费用等进行信息登记。用车须填写《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单位公务用车审批表》(见附件1),管理部门(科室)应妥善保管备查。
公务用车应执行回场定点停放制度。在保障公务活动后按规定定点停放,不准停放在居民小区、社会停车场过夜。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第八条 加强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的定点管理,按照政府集中采购要求,实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格执行定点加油“一车一油卡”制度,不得混用。
第九条 各单位应当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乘用公共交通工具。确需公务用车出上海市的,应按规定填写《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务用车出上海市备案表》(见附件2),并向委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 公务用车应当由持有有效驾驶证的驾驶人员负责驾驶维护。驾驶员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文明出行;
(二)爱护车辆,保持外观良好、内饰清洁。严禁“病”车上路行驶,出车前必须检查方向系统、刹车、车灯、喇叭、雨刮等是否正常,机油、冷却水、电池液、轮胎气压等是否足够,注重运载过程的牢固性和安全性;
(三)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驾车时不得吸烟、饮食、闲谈、使用手机等。不得将车辆交由他人行驶,不得将车乱停乱放;
(四)完成出车任务后,须对车辆各部件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为下次出车做好准备;
第十一条 使用公务用车(含租用车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务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并禁止下列行为:
(一)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的行为;
(二)使用公务用车上下班的行为;
(三)擅自改变行车路线办理其他公务活动的行为;
(四)因公使用公务用车时绕道办理非公务活动的行为;
(五)以应急处置、机要通信、重要接待等名义申请用车而改变用途的行为;
(六)以离退休老干部名义申请用车而用于非老干部本人的行为;
(七)将公务用车出租出借或交由非专业驾驶员驾驶的行为;
(八)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二条 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因安全等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公务用车按照规定更新后,可以采取拍卖、厂家回收、报废等方式规范处置旧车。处置收入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三条 建立公务用车投诉监督制度。各单位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并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务用车集中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区卫生健康工作党委将按照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附件1
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单位公务用车审批表
用车科(室):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用车人: 手 机: | 用车时间: 年 月 日 |
行车路线: | 同行人员: |
用车事由: | |
科(室)长签字: | |
办公室签字: | |
领导审签: | |
派出车辆: | 驾驶员: |
备 注: |
附件2
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务用车出上海市备案表
申请单位 | |||||||||||
申请出省(市)理由: | |||||||||||
申请出省(市)车牌号码 | 人数 | ||||||||||
出省(市)出发地 | |||||||||||
出省(市)目的地 | |||||||||||
出省(市)时间 | ____年__月__日 | 天数 | |||||||||
申请部门 | 申请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单位主要领导审批意见 | 审批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