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上海嘉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设立美容师(四级)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索 引 号: WB3303001-2019-007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9-05-27
名 称: 关于同意上海嘉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设立美容师(四级)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文 号: 嘉人社〔2019〕5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嘉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开设美容师(四级)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规定,同意你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美容师(四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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