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加强嘉定区社区护理管理中心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13000-2019-008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19-05-06
名 称: 关于加强嘉定区社区护理管理中心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卫基层〔2019〕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支持平台功能,做实嘉定“医养护保”四位一体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努力构建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相结合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现就进一步加强社区护理管理中心工作职责要求如下:

一、明确功能职责

社区护理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护管中心”)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是“3+X”家庭医生服务体系的服务支持中心之一,是辖区医养结合支持平台的承接和管理主体。护管中心主要承担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提供、统一需求评估人员管理、健康管理服务支持、基本医疗护理技术支持、家庭病床服务支持、老年医疗护理质量管理、社区医养结合有关资源的整合协同等职责。

二、加强服务管理

(一)加强居家护理管理

护管中心要加强辖区内家庭病床、居家安宁疗护、社会办护理站居家照护等居家护理服务管理。重点指导管理本辖区内开展居家照护的社会办护理站。一是做好护理站服务质量监督指导,按照质量检查标准,定期对护理站护理质量开展监督考核工作(见附件1)及满意度评价(见附件2)。相关检查情况要录入医养结合平台,上半年结果在5月10日前填报,下半年结果在10月10日前填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并督促整改,做好记录,保证护理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各护理站服务内涵。二是做好居家服务资源协调,针对辖区居民居家照护需求要做好服务引导,针对居民更换护理站的需求要依托医养结合平台做好转介,确保居家服务对接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二)加强老年护理床位管理

护管中心要加强本机构老年护理床位(包括过渡时期购买服务的老年护理床位)管理,继续实施本机构所有护理床位评估轮候入住,按照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等级为六级的辖区户籍老人的申请轮候要求,依托医养结合信息平台开展轮候。轮候系统与评估信息一致,特殊情况接受评估单手工录入。护管中心要加强本机构老年护理床位周转率,结合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和医保政策要求,通过入住前协定、转出资源对接等形式切实加快床位周转。

(三)养老机构健康服务支撑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继续加强对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医疗卫生服务的支撑。依托护管中心为管理部门,按照《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管理规范(试行)》(沪卫计基层〔2016〕15号)要求,全覆盖对接养老机构和社区托养机构的服务需求,结合服务能力和资源配置情况,以签约合作、站点设置、服务外包等多种形式开展为老健康服务。护管中心应根据各养老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服务计划排班表,原则上每周安排医务人员到养老机构提供服务,并做好服务记录、统计、汇总及存档。

三、做实基础管理

各单位按标准设置社区护理管理中心,加强相关人力资源配置和服务制度建立。各护管中心应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医养结合信息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对评估员培训及持证、相关人员配置、床位信息等数据进行实时维护。根据医养结合信息平台实时评价信息,及时整改完善,有效促进医养结合工作取得实效。

四、注重考核评价

依托区医养结合质控组对各护管中心工作实施常态化督导质控。质控组每年根据实际情况修订质控标准,落实工作计划,督查工作质量,每半年对护管中心开展一次质控督导。医养结合信息平台实时展示各单位的资源配置、评估分析、服务供给、管理效果、运行机制,结合质控结果、第三方满意度等情况形成各单位考评情况,并将作为对各街镇和各单位考核的依据之一。

 

附件:1.嘉定区护理站服务质量管理考核表

2.护理站服务满意度调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6日


附件1

嘉定区护理站服务质量管理考核表

考核机构:




类别

项目

标准

分值

服务机构40分

基本要求

1.经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相应医疗机构签约

5

2.、站长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临床老年医学、护理或康复等相关工作经验

3.服务机构与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人员配置

1.至少有3名具有护士以上职称的护士,其中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5

2.经培训获得养老护理员(医疗照护)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能满足护理需求

3.护理人员具有健康证

4.护理人员应无严重违规、违法记录

服务管理

1.建立服务机构管理制度、护理危险因素预案或处理流程

15

2.设立护理质量控制小组

3.建立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工作流程和规范、完善各项护理质量标准



4.制定护理计划、防护评价等;制定差错事故登记、讨论,上报制度并有防范措施


5.执业护士和养老护理员(医疗照护)要根据护理服务的实际需要,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开展与其执业(职业)资格相符的护理服务

6.常用临床护理项目需由执业护士遵医嘱执行

人员考核

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制定奖惩条例并有记录

10

人员培训

护理人员定期参加培训,有护理培训计划,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

服务情况60分

服务对象

经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后,达到2—6级老人

5

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与评估等级相符

5

服务流程

1.首次上门征询意见的护理人员必须为执业护士并详细制定护理计划(五个工作日内);护理质量控制小组对护理计划进行讨论、修正并确定,如病情发生变化及时修改护理计划

15

2.开展常用临床专业护理及相应的护理指导和健康教育

3.安排护理服务,并由服务对象、家属关系人签字认可

4.护理文件书写文字清晰、语句通顺、无错别字、标点正确,无刮、擦、粘、涂现象。楣栏填写正确,无缺项

护理访护和服务

确认

1.护理人员如实填写护理记录,站长定期检查

25

2.服务对象确认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

3.按月汇总形成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统计表

4.站长根据护理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项目客观记录访护评价报告;定期审核护理计划执行、访护评价等

5.服务对象建立档案资料便于护理服务中的查阅及准确性

护理计划变更、中止(终止)

1.经评估需变更护理需求等级的服务机构重新制定护理计划,安排护理人员提供服务

10

2.服务对象因病情或身体机能发生轻微变化,未经评估或经评估护理需求等级未发生变化,须调整原护理计划确定的护理内容

3.服务对象需中止护理服务的,应具有中止(终止)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说明并录入信息系统停止服务信息

合计


100

 

 

 

 

 

 

 

 


附件2

护理站服务满意度调查

 

1.对护理站当前所能提供的护理服务项目是否满意?

(即:是否都符合您的需求)

A.非常满意    B.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2.对护理站工作人员提供护理服务时的态度是否满意?

A.非常满意    B.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3.对护理站工作人员提供护理服务项目的频次是否满意?

(即:各服务项目是否按约定的服务频次进行服务)

A.非常满意    B.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4.对护理站工作人员提供护理服务项目的时间分配是否满意?

(即:总时间恒定,不同服务项目的服务时间分配是否合理)

A.非常满意    B.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5.对护理站工作人员提供护理服务的能力是否满意?

(即:各种服务项目的熟练掌握情况)

A.非常满意    B.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注:1.总分100分,每题20分,非常满意20分,满意15分,一般10分,不满意5分。

2.随机抽取10人进行问卷,不满10人的按实际问卷人数计算,最终得分=所有问卷分数加和/问卷总人数。

    3.抽取过程中出现不配合或死亡等情况时,选择剔除、注明原因,经刷新后,系统将自动重新匹配再进行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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