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09000-2019-016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19-05-07
名 称: 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
文 号: 嘉卫医政〔2019〕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建立智慧医院奠定基础,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236号,电子版通过政务网发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全方位落实分级评估指标要求

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精神,开展院内培训,逐项落实分级评估指标的相关要求。

二、全力推进医院智慧服务分级

各医疗机构要推进面向患者的“智慧服务”,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候诊提醒、院内导航等服务。各医疗机构要推进医院的“智慧管理”,要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内部管理,实现药品、试剂、耗材、物品等物流全流程追溯,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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