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09000-2019-017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19-05-07 |
名 称: |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上海市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医政〔2019〕8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出诊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上海市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办法(试行)》(沪卫规〔2019〕2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二、请各单位根据《上海市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填写文件所附《上海市公立医疗机构特需门诊出诊医师报备表》,并将表格自行报备至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同时报备至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