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4301000-2019-003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9-02-12 |
名 称: | 区安委办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安委办〔2019〕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区安委办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
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市安委办于2月12日下发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19〕3号,见附件)。为进一步抓好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沪安委办〔2019〕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
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沪安委办〔2019〕3号)
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