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4301000-2019-009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03 |
名 称: | 区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有关文件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安委办〔2019〕11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损失十分惨重、影响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3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排查并消除危化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夯实各环节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有关文件转发你们,请做好传达贯彻,并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1.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
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9〕1号)
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
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
执法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9〕4号)
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