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通知)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 2019年有限空间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E4304000-2019-00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03-27
名 称: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 2019年有限空间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应急〔2019〕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监站(所):

为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我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三年整治计划有效落实,现将2019年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工作方案

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虽然经过六年专项治理,但2018年全市有限空间作业在非工贸领域还发生了多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充分暴露出专项整治成效不明显,部分企业存在安全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低下,重大事故隐患未消除等突出问题,各安监站(所)要充分认识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的严峻性,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辖区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现状以及《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条件确认工作情况的通报》(应急厅函〔2019〕90号,以下简称《通报》)提出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要求,按照上海市三年整治要求,有针对性地编制2019年度专项治理工作计划,在消除有限空间作业重大安全隐患上下功夫,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计划等工作中,多管齐下,不断巩固和提升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各安监站(所)要积极动员部署,层层落实属地责任,及时掌握工作信息,定期通报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工作落后地区的跟踪督导,对工作不落实的地区和企业要及时采取督办问责措施。

二、深入排查梳理,确保底数准确

近期,市应急管理局在督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不重视,有限空间数量、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不清,有些企业无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打折扣。各安监站(所)、相关单位要严格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深入细致排查辨识,切实掌握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情况,建立 “一企一档”,进一步完善监管台账,真正做到底数清。对照2018年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上报的有限空间企业与各区上报有限空间企业的情况,还有较多存在有限空间的企业未排摸清楚。请各安监站(所)认真梳理,仔细辨识,确保排摸不落“一家企业”,不漏“一处有限空间”。请各安监站(所)、相关单位在年中、年末报送有限空间排摸情况汇总,区应急管理局将以属地报送情况为基础,以各相关单位报送为参考,综合汇总本区有限空间企业信息。各相关单位应督促下属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当地的安全监管部门报送企业有限空间相关信息。

三、突出重点,规范对标检查

《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沪安监执法〔2018〕23号)要求,今年的整治重点是存在易燃易爆物质积聚的有限空间。各安监站(所)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59号)的规定,将监督检查贯穿始终,对辖区内存在易燃易爆物质积聚的有限空间企业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对其他有限空间企业的抽查不少于70%(请在各安监站(所)专项方案、年中、年末小结中有所体现)。重点检查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情况;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范要求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应急救援器材配置情况。

四、加大力度,严肃处罚处理

要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报》中的附件)进行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日常检查、交叉互查、暗访抽查、回访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的企业要开具相应的检查、执法文书,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甚至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书面报区应急管理局监察大队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要选择典型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予以公开曝光,以儆效尤。同时,各安监站(所)要加强检查督导,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企业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全面消除有限空间事故隐患。市应急管理局将对照各区执法结果进行随机抽查,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工作,倒查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有效宣传,提升认知广度

各安监站(所)、有关单位要及时将《通报》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在以往利用报纸、海报、宣传栏、杂志等宣传形式的基础上,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传播新媒介,分层次组织企业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教育专题培训。重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措施要求,加强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正确施救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要把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关键,提高认识,并督促企业开展有限空间安全培训和事故警示,重点加强对外包队伍的培训宣教工作。切实使企业厂区内员工掌握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尤其是严禁盲目施救,有效提升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六、注重信息报送,确保准确及时

请各安监站(所)、相关单位于2019年4月10日前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计划,7月20日、11月20日前将阶段工作总结报告及《上海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汇总表》(附件2)、《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附件3,各安监站(所)报送)以正式文件报送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以上涉及的上报表格格式有所变动,请仔细阅读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件:1.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条件确认工作情况的通报(应急厅函〔2019〕90号)

      2.上海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汇总表

3.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27日

 

 

 

 

 

 

上海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汇总表.xlsx

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docx

应急厅函〔2019〕90号.pdf


 

(联系人:赵晨,电话:59530217,传真:59530217)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