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17000-2019-016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19-07-04 |
名 称: | 关于印发《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医疗美容工作机制》的通知 | ||
文 号: | 嘉打非办〔2019〕7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
为加强我区对无证医疗美容的防范和打击力度,维护医疗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村居社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现将《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医疗美容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
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医疗美容工作机制
为加强我区对无证医疗美容的防范和打击力度,维护医疗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村居社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上海市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上海市打击无证行医部门办案配合工作的意见》(沪卫计监督〔2018〕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防范和打击无证医疗美容工作实际,经区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建立以下工作机制:
一、防范控制体系
1.实行告知承诺。生活美容机构、宾馆旅店签订不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不向无证医疗美容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场所的承诺书。(新发证单位由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已发证单位由所在街镇负责,两年全覆盖。)
2.推行有奖举报。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渠道,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对现行的《嘉定区关于无证行医投诉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修订,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无证行医行为。(区卫生健康委)
3.落实属地排查。街镇和村居要在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的总体工作框架下,针对无证医疗美容的排查工作专门建章立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街镇要对商业区、办公楼宇明确排查责任单位、责任人,使本辖区无证行医排查工作不留空白。(各街镇政府)
4.深入开展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对学校、生活美容场所等开展“精准宣传”。通过放置易拉宝、张贴海报等形式,在生活美容场所全面开展防范和打击无证医疗美容的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政府)
5.加强房东管理。注重对无证医疗美容房屋出租者的宣传,发放《打击无证医疗美容告知书》。对继续容留从事无证医疗美容单位或房屋出租者开展约谈,对涉嫌黑恶势力的坚决打击。(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嘉定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政府)
6.推进信用管理。利用无证行医综合整治信息化平台,建立无证医疗美容被处罚单位(人员)“黑名单”,推进落实联合惩戒措施的多领域应用,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区卫生健康委、区发改委、公安嘉定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政府)
7.整治重点区域。将投诉举报多、生活美容场所集中的商办大楼、大型商业园区作为无证医疗美容整治的重点区域,定期开展集中宣传、专项督查、联合整治,逐步清除无证医疗美容窝点。(各街镇政府)
8.巩固执法成果。对历年专项行动中查处的从事无证医疗美容的单位或个人,组织开展“回头看”,发现再次从事无证医疗美容的,要坚决予以查处,提高打击无证医疗美容的社会效果。(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嘉定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政府)
二、联动处置体系
9.建立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明确联络员,落实信息互通机制。由区打非办牵头,区检察院参与,定期组织卫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完善防范和打击无证医疗美容长效工作机制。(区卫生健康委、区检察院、公安嘉定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10.健全联动处置。卫生、公安、市场监管等打非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工作互补,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涉嫌从事无证医疗美容行为发生地和行医人居住地所在的街镇、村居卫生干部应到场协助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区检察院、公安嘉定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11.落实药械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能当场对涉嫌无证医疗美容场所内的药品、器械认定的应当场认定;需要鉴定的,应移交鉴定机构并及时反馈鉴定结论;对于标识不清或无标识的器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按使用“三无”产品予以查处。(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嘉定分局)
三、分析反馈体系
12.完善线索移送。建立卫生、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间的线索移送、反馈、报备制度,区打非办负责对线索的移送和反馈情况进行督导。(区卫生健康委、区检察院、公安嘉定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考核评估体系
13.明确责任主体。村居负责本辖区无证医疗美容的排查工作,沿街商业区、大型办公楼宇、大型市场、企业等不属于村居管理的区域,街镇应当明确排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卫生监督助理员负责对属地排查的结果进行核实;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负责查处无证医疗美容行为,督促指导属地管理部门和卫生监督助理员落实日常排查工作。
14.完善奖惩措施。区打非办对打击无证医疗美容工作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街镇和部门,进行约谈;对发生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的,在相关条线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