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11000-2019-01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19-07-25 |
名 称: | 关于印发《嘉定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公卫联办〔2019〕2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公共卫生工作,部署落实2019年各项任务和要求,经征询各成员单位意见,形成《嘉定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2019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和辖区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
嘉定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与推进健康嘉定建设的关键之年,嘉定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将充分发挥议事协调平台作用,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聚力“落实、优化、创新、提升”,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一、夯实公共卫生工作基础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区域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硬件设施、信息化和人才学科建设等。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和本区卫生健康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健康嘉定2030”规划》,推进实施慢性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专项规划/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实施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及其实施意见。编制新一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嘉昆太联合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落实嘉定户籍高中毕业生定向培养公共卫生人才政策。(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各街镇政府、区发展改革委、区委政法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交通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妇联、区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2.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实施国家和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严格执行《上海市社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认真落实公共卫生分级分类服务与管理。继续组织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60岁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和“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等本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圆满完成“为2万名3-5岁儿童免费实施乳牙涂氟”“为1万名社区居民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为2万名50岁以上常住居民开展大肠癌筛查”等区政府实事项目。规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实施与管理。(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各街镇政府、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教育局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3.推进公共卫生城乡一体化。继续做好农村卫生工作。贯彻落实《本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着重围绕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等内容,面向乡村医生等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提高农村慢性病防治能力建设。大力提升农村环境面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各街镇政府、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委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4.完善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平台建设。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合并嘉定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嘉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嘉定区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重组“嘉定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调整和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着力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健全完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切实做实“联防联控”,保障公共卫生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二、强化公共卫生安全保障
5.巩固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巩固卫生健康、教育、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风险信息共享,协同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应对处置。强化落实对学校、养老机构和重点企业等重点场所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不断健全学校和托幼(育)机构传染病疫情通报和会商机制,加强各级各类学校传染病防控指导和培训。健全嘉昆太区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按照八省(市、区)和苏浙沪血吸虫病联防联控要求,继续实施血吸虫病综合防治措施,巩固血防成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各街镇政府、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6.加强传染病依法防控管理。贯彻实施《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监测,实施重点肠道传染病和呼吸道传染病综合监测,开展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区级网络实验室监测工作,巩固学校因病缺勤缺课监测报告。健全优化结核病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开展综合防控试点评估,加强对学生、老年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结核病防控。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疫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疫苗质量安全监管,规范预防接种,维持高水平的免疫规划接种。推进预防接种门诊数字化建设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支持参与预防接种工作。完善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落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各街镇政府、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科委、区教育局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7.落实艾滋病综合防控措施。全面推进落实《嘉定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定期开展专项督导评估。巩固国家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成效,启动实施第四轮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实施本区遏制艾滋病性传播攻坚行动。加强重点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推进预防艾滋病政策宣讲。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控管理,落实防控工作措施,建立区卫生健康、教育部门会商沟通机制,建立高校和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通报机制。完善艾滋病检测体系,扩大检测覆盖面。规范监管场所艾滋病感染者发现、治疗和管理工作。继续巩固与禁毒工作相融合的工作机制,减少因吸毒引发的经注射和性传播艾滋病的风险。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推进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按照本市部署,落实对口支援四川凉山州艾滋病防控和健康扶贫攻坚行动。(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政府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8.提升卫生应急综合能力。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序、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动态调整应急队伍和专家库,做好重大赛事医疗救援专业人才储备。按照全市部署,配置新生儿救护专用车辆及其设备,提高危重新生儿抢救成功率。继续开展“卫生应急直通车”和AHA(美国心脏协会)急救培训,落实“1万名群众急救技能培训”区政府实事项目,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社区居民开展急救知识(技能)培训和宣教。实施医疗保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统一保障所需的设施设备、急救药品等物资,做好各项赛事和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9.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防控。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全面落实餐饮服务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风险预警工作制度》。加大食品监测数据整合利用,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健全应急反应和协同联动机制。推动实施《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加强医疗机构特殊管理药品、专用医疗病历等管理,加强麻精药品使用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各街镇政府、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教育局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三、加强妇幼保健服务管理
10.强化母婴安全保障和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坚持以“安全和质量”为核心,落实母婴安全、儿童健康行动计划,持续完善母婴安全健康责任网络,全方位全周期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孕产期各重点环节动态监测和报告,加强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产科建设,充分发挥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网络作用。巩固全方位全周期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的全覆盖。推进“上海市儿童医院-嘉定儿科医联体”深入建设和有效运行,提升全区儿科服务能力。继续依法依规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强0-6岁儿童保健规范化管理,提升儿童保健、高危儿童随访、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服务水平。营造全社会关注生命最初1000天的良好氛围,开展早期发育指导,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开展特殊儿童入园、入学前综合评估。(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各街镇政府、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妇联、区残联、区教育局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11.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任务。不断完善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预防出生缺陷三级服务体系,推广使用出生缺陷领域适宜技术,持续提升出生缺陷疾病诊治水平。深入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听力、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推进儿童运动障碍筛查、眼病及视力筛查工作。加强罕见病社会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和关注水平。(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各街镇政府、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残联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四、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治
12.深化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以家庭医生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为契机,健全完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四位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服务模式。持续巩固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结核病等慢性病“全专结合、分级诊疗、医防融合”的全程管理和服务体系。启动实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健康服务管理,探索慢性肾脏病社区早筛服务管理。(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各街镇政府、区财政局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13.推进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治策略和措施。完善多部门合作机制与政策,推动健康策略融入部门公共政策。深化“医教结合”机制,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测,推进学生常见病干预;开展以儿童屈光发育档案为基础的“分级、分层、分类”的儿童近视监测、筛查和综合干预,推进儿童近视有序转诊和规范治疗。推广“体卫结合”模式,将运动处方与运动干预纳入高血压、糖尿病、肥胖等慢性病防控与康复,继续实施预防老年人跌倒运动干预项目。继续完善慢性病综合监测体系,健全伤害住院病例登记报告制度。继续开展碘营养状况监测,加强碘缺乏危害消除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开展公众健康防护宣传。不断提升供水水质,落实本市“清水行动”工作任务。(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气象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政府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14.加强精神卫生服务管理。强化多途径线索排摸和发现,深化卫生健康、公安、政法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卫生健康-公安-政法-街道(镇)“三级管理、四方联动”工作模式,做细做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风险评估与分级分类服务管理。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优化签约服务技术支撑,全面实施免费服药工作下沉社区,进一步实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精细化管理。整合协调患者治疗与康复资源,巩固社区转介患者和无监护人患者个案转介机制,健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跟踪管理和督导评价体系。启动实施“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进一步提升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队伍能力建设。开展公众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大力促进青少年和职业人群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教。(区卫生健康委、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牵头,各街镇政府、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提升居民健康素养
15.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大力宣传和倡导“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营造健康的支持性环境。推进全国健康城市试点和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开展社区、学校、机关、医院和企业的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工作格局。继续开展“健康中国行”等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多种宣传平台开展健康宣教,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健康自我管理,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持续开展市民健康素养健康行为监测。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技术,积极开展控烟戒烟科普宣传教育。(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各街镇政府等有关成员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