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定区201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09000-2019-02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19-07-01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201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嘉医改办〔2019〕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嘉定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现将《嘉定区201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嘉定区201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2019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嘉定区将围绕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增强市民健康获得感。

一、研究制定的文件

1.制定健康嘉定2030规划。(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爱卫办)

2.制定《关于推进嘉定区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经委)

3.制定《嘉定区社区卫生经费区级统筹实施方案(2019-2021年)》。(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4.制定本区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5.制定本区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考核方案。(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6.制定本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实施方案。(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

7.制定发布《2019年嘉定区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指引》。(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8.制定《嘉定区智慧健康小屋建设实施方案》。(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财政局)

二、推进落实的重点工作

(一)完善区域医疗中心布局,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1.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根据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要素,将4个上海市区域医疗中心建成区域内患者一般疾病治疗的基本单元,提供一般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就近解决大多数患者的大多数就医需求。继续推进“东、南、西、北”四个区域性医联体和儿科、中医、护理等专科医联体建设,优化网格化建设布局。(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人社局、各街镇政府等)

2.完善集约化医疗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加强对各集约化医疗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集约化医疗服务中心规范运行。加快推进心电诊断中心建设,开展优化完善病理诊断中心调研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的作用,实现“智慧医疗”,为群众提供同质化、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科委)

3.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对照上海市和本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配套文件与试点标准,对全区落实综合改革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进一步完善基本服务项目、标化工作量体系、基于标化工作量的财政补偿机制、薪酬分配制度、全面预算管理、配套信息化系统等改革举措。围绕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评价指标,加强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改革试点的跟踪与督导。(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科委等)

4.推进“3+X”家庭医生服务模式。结合工业区、南翔和华亭三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试点经验,总结并推广“3+X”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全方位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分级诊疗制度。在做好“1+1+1”签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签约服务的提质增效,切实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提高居民感受度。试点功能社区健康管理,建设智慧社区健康管理服务平台,促进基层健康服务体系整合、模式转变和流程优化,逐步构建“以人为中心”的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科委等)

(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5.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制定公立医院章程,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落实。(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委组织部,配合部门: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6.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评价机制。优化公立医院病种组合指数、药品指数、耗材指数等标准指数体系,健全与病种指数对应的医疗费用分级分类管理标准。探索建立每单位病种指数对应的资源投入、成本结构等评价机制与方法。通过简报、APP等方式,在卫生健康系统内定期公开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评价结果。(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

7.加强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与控制。始终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进一步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测与重点督导。在保证正常诊疗服务的前提下,持续在医疗费用增长率、药占比、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费用等方面加强控制,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管理,切实有效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医保局、区财政局)

(三)试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费用和药品管理

8.做好住院费用按大数据病组分值付费试点工作。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今年医改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上海作为30个试点城市之一,本区和闵行区承担的是住院费用按大数据病组分值付费试点工作。通过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牵引,激发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努力引导患者就医行为。(牵头部门:区医保局,配合部门:区卫生健康委等)

9.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和药品供应保障政策。继续落实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继续做好医疗器械“阳光采购”。继续做好本市三批药品“带量采购”中标结果执行,不断完善采购机制。持续推进药品集团采购试点。落实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逐步统一辖区内、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慢性病用药的采购品种,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牵头部门:区医保局,配合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市场局等)

10.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落实《嘉定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实施方案》(嘉卫计基卫〔2018〕17号)要求,重点考量“有效签约、有效服务、有效控费、有效管理”,提高家庭医生服务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为抓手,建立基于社区居民综合健康水平的考核指标体系。(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

(四)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加强风险防范

11.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强化医疗机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推进医疗机构信用监管制度的建立,强化红黑名单在监管中的联合惩诫作用,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和医疗质控专业化组织监督作用,积极引入社会监督,实现社会共治。推进落实《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对医师执业行为的管理,继续会同医保部门开展对医师的联合约谈工作。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市场局等)

12.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持续落实整治医药产品回扣“1+7”配套文件精神。将行风工作融入文明单位(文明医院)考核指标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在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开展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医保局等)

(五)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13.全面推进健康嘉定建设。制定下发《“健康嘉定2030”规划》。实行跨部门、跨行业的合作,高水平推进全国健康城市试点建设,打造健康嘉定城市品牌项目,将健康嘉定建设推向深入。制定并实施《关于推进嘉定区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合理规划各健康产业园区功能定位,促进区内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重点打造安亭、南翔、嘉定新城(马陆)、工业区四大健康产业园,建设以细胞免疫技术、肿瘤精准治疗、中医药健康服务和高端医疗设备制造为特色的精准医疗与健康服务集聚区。(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爱卫办,配合部门:各街镇、区发改委、区经委、区财政局、区科委等)

14.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根据“放、管、服”行政改革要求,全面梳理优化医疗机构审批依据、操作流程、审核要素。落实《上海市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审批管理办法》,推进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制定并发布《2019年嘉定区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指引》,优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登记。鼓励健康产业园区内引进高水平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配合部门:各街镇、区发改委等)

15.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继续完善区域分级诊疗平台,为社区家庭医生提供优质专家资源,实现签约居民双向转诊功能,改善居民就医体验,提高转诊效率。建设药事云服务平台,开展区内药事服务标准化、集约化管理。完善集约化医疗服务中心建设。改版“健康嘉定”微信公众号,建立统一入口的微信服务平台,提供各级医疗机构的便捷预约渠道及其他多种服务。全力配合推进本市医保信息系统四期项目、“阳光平台”二期等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落实信息安全各项措施。推动区域内医保经办、审核等服务群众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效率效能。研究建设辖区内医保智能监管信息化平台,先行探索建立长护险居家服务监管平台。(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配合部门:区科委、区财政局等)

16.完善政府投入机制。着力推进医疗卫生领域的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形成区镇两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加大对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出台新《嘉定区社区卫生经费区级统筹实施方案(2019-2021年)》。(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各街镇、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等)

三、加强组织保障

1.健全医改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按照上海市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我区机构设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我区深化医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健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推进协调机制。不定期召开区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本区深化医改重大问题。(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加强医改工作调查研究和评估。聚焦医改的难点和问题,在充分总结以往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本区综合医改试点方案评估,今年重点研究嘉定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策略、“十四五”嘉定构建优质高效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功能社区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基于DRGs的医疗服务质量与绩效评价干预模式等政策课题。(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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