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4301000-2019-022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9-10-25 |
名 称: | 关于做好嘉定区2019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安委办〔2019〕27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连续发生多起瓶装液化石油气爆燃致人伤亡事故:10月13日,江苏省无锡市新杨路一小吃店发生瓶装液化石油气爆燃事故,造成9人死亡、10人受伤。10月18日,上海浦东一拉面店发生瓶装液化石油气爆燃事故,6间门店严重受损。10月21日,山东聊城一临街餐厅发生瓶装液化石油气爆燃事故,造成6人受伤,多间商铺受损。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平均每月发生燃气安全事故62起,燃气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3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沪安委办[2019]28号),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22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推进“防风险、保安全、保平安、护进博”为主线,深刻吸取各类燃气事故教训,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把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防控作为防范化解社会安全领域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为本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顺利召开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治理重点和任务分工
(一)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排查治理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充装和倒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区建管委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区交通委要负责排查治理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等行为。
(二)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区建管委门、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企业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钢瓶;企业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等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要负责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企业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仍使用等行为。
(三)深入排查治理使用环节事故隐患。区建管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排查治理餐饮企业等液化石油气用户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销售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和软管,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事故隐患;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阀及接口处、软管与燃气燃烧器具连接处等易漏气部位事故隐患。
要重点突出进博会涉会区域餐饮企业等液化石油气用户的安全防控,做到“逢瓶必检、逢管必查、逢灶必看”,把隐患消灭在第一时间,把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为即日起至11月22日,分为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企业自查阶段(10月30日前)。各街镇、各单位要结合已有工作部署和实际情沉,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选一步明确细化责任、措施和要求,并将实施方案、联络人和联系电话于10月30日前通过政务网报至区安委会办公室。此外还要督促有关企业迅速开展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
(二)重点治理和保障阶段(10月30日至11月18日)。各街镇、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如若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请通过政务网报至区安委会办公室。进博会期间,要对涉会区城相关企业进行实时防控。
(三)总结阶段(11月19日至11月22日)。各街镇、各单位要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将总结于11月22日前通过政务网报至区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执法监督和查处力度。各街镇、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双重管控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6个部门印发的《本市持续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沪建设施联(2019)198号)要求,摸清瓶装液化石油气底数,认真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在重点治理阶段内,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要环节要实现检查“全覆盖”,坚决杜绝“跑气”“漏气”现象发生,确保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绝对安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现场处理、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切实做到“查必严、严必纠、纠必果”,促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ニ)深化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各街镇、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等渠道,广泛宣讲液化石油气安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宣传非法游商倒装、使用翻新的报废钢瓶、不合格的减压阀、软管和燃气燃烧器具等的危害,及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引广大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领城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广大群众深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三)强化风险预判和应急值守。各街镇、各单位要充分考虑秋冬季节液化石油气使用量增加等情况,加强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做好各项针对性工作举措。进博会期间,各街镇、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联系人: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张霓傲
电话:59530762
嘉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