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4305000-2019-001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9-07-17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应急〔2019〕23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嘉定新城(马陆镇)、江桥镇、徐行镇、外冈镇、华亭镇:
为做好2019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根据《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沪应急减灾〔2019〕54号)要求,结合本区历年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现将2019年度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通知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各镇应按照通知要求,安排部署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任务,遵循“全面创建、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特色鲜明,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每个镇可申报1-2个村居创建示范社区。原则上已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街镇,其所属居村委不再单独创建。
二、严格对标评定标准,按照时间节点申报
各镇要指导、督促相关社区按照创建的目标任务、时序进度、标准指标,结合社区实际开展创建工作。7月底,完成推荐社区创建名单的报送及部署;8月,对照标准组织实施创建工作;8月底,社区完成自评,经各镇审核后报区应急管理局;9月上旬,区应急管理局初审并上报;10月,市专家组抽查审核并进行实地验收。
三、加强创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镇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动社区参与创建的积极性,指导创建社区制订创建工作计划、落实创建工作经费、按时完成阶段性创建工作任务。
请各镇将附件7《嘉定区2019年街镇推荐社区创建名单》于7月26日前,通过政务网专送件报送区应急管理局灾害防治科。区应急管理局将对创建各镇和村居进行日常创建指导,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陈鹏 59530865 189******3686。
附件:
1.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本市开展2019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2.嘉定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名单
3.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
4.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
5.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评分参考表
6.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表
7.嘉定区2019年街镇推荐社区创建名单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17日
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