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推动区属企业做好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WD1304000-2020-008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国资委 发文日期: 2020-01-19
名 称: 关于推动区属企业做好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 号: 嘉国资委[2020]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区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1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委发〔2018〕54号),进一步推进嘉定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9个专项行动,确保2020年完成目标任务,根据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区属企业新增或更新公务用车原则上须采购新能源车型;

2.各区属企业除公务用车外,如有货运车辆的,须率先推进、使用新能源货运车辆,同时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措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19日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