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09000-2020-002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20-01-28 |
名 称: | 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医政〔2020〕2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断和医疗救治工作,确保肺炎病例转运工作顺利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见附件)。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8日
附件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pdf
附件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pdf
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