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文件
关于全面开展本区再生资源回收领域违法行为排查和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WH2302000-2019-01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商务委 发文日期: 2019-10-25
名 称: 关于全面开展本区再生资源回收领域违法行为排查和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 号: 嘉商〔2019〕1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绿化市容和商务主管部门:

今年6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在通报本市第一阶段督导工作时指出:废品回收领域欺行霸市等问题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立行立改要求,严厉打击整治本区再生资源回收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维护我区再生资源回收领域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现就本区再生资源回收领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已明确指出上海废品回收领域存在欺行霸市等问题时有发生。各街镇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即将废品回收领域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范畴,组织开展废品回收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按照“有黑除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斗争要求,落实整改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再生资源回收领域涉及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多个环节,对于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的全面排摸和整改需要多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发力。根据《嘉定区打击整治再生资源回收领域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嘉扫黑组〔2019〕11号通知)职责分工,商务部门主要负责生产源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线索、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绿化市容部门主要负责生活源可回收物收集服务点、中转站、集散场和主体企业线索、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三、把握排摸重点

(一)商务部门排摸重点

结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管理,重点排摸辖区内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企业及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是否存在强买强卖、非法竞争、暴力要挟、欺行霸市等现象。

(二)绿化市容部门排摸重点

结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重点排摸辖区内可回收服务点、中转站、集散场建设经营情况,调查可回收物流量、流向,排摸可回收物回收、流通环节是否存在强买强卖、非法垄断、恶意竞争、暴力要挟、污染环境等现象,并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一点一档”管理档案,对存在问题的回收网点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整治取缔。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街镇要建立再生资源回收领域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邮箱、信箱,并在辖区内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张贴扫黑除恶告知书或宣传标语,向社会公示,接收公众监督。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宣传、培训,逐级落实废品回收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要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认真落实整改

对排摸过程中发现的强买强卖、非法垄断、恶意竞争、暴力要挟、来源不明、环境污染、证照不全等情况,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重拳出击。会同城管、市场监管、房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对非法回收点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的企业取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取消可回收物手机运输资格。同时对排摸过程中发现的无序经营、环境污染等行业乱象进行治理。

六、做好信息报送

各街镇要压实责任,逐级细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防止敷衍塞责、慵懒懈怠。同时落实专人,加强信息报送,对于排摸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同时对应条线,报送当月工作推进动态和工作数据至区商务委和区绿化市容局。

联系人:

区商务委 朱惠凤 联系电话:139******0478

区绿化市容局 施锦秀 联系电话:39178583

 

                          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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