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近阶段医疗服务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09000-2020-005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0-02-16
名 称: 关于做好近阶段医疗服务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卫医政〔2020〕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机构:

自疫情发生以来,全区医疗机构迅速行动,第一时间部署,有力有序推动各项防控工作,阶段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目前还处在疫情周期内,随着复工返程高峰到来,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绝不能有丝毫麻痹懈怠,必须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地见效。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卫医便函〔2020〕13号)文件精神,结合前期本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就近阶段医疗服务重点工作提以下要求: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

全区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经济社会全局,必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牢抓实。要按照2月10日国家卫健委召开的全国卫生健康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和2月12日上海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要求,针对人员返沪、企业复工双重考验,进一步严密组织、严格措施、严肃责任,一严到底、严防死守、严防严控,切实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积极支持企业复工,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安心定心生活。

二、做实做细发热门诊

要优化发热门诊的预检分诊机制,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规范流程。前端筛查要做实现场处理,加强流行病学询问,发挥好预检队伍作用,严格落实疑似病例隔离管理规范,检测规范。确保疑似患者不遗漏,把好第一道关口,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同时,要加强发热患者和疑似患者救治,发挥区级专家组作用,不断优化诊疗方案。另外,进一步加强医疗救治力量储备,做好相应培训。

三、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

各医疗机构要注意平衡医院各科室力量配备,确保市民正常医疗服务不受影响,确保医疗质量标准规范落到实处。有力量开展和适合开展的科目要及时开展;要善于用好互联网、远程医疗等技术手段,为患者做好便民诊疗服务;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门诊慢病患者,要继续开具长处方等便民措施;要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为有迫切需求的失能老人提供长护险服务,保证好刚性需求。各医疗机构要从改善服务、改善体验方面努力,不断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积极支持企业(单位)复工(复业)

针对各级企业、单位复工、复业需要体检等需求,各医疗机构在开展此项工作时要严格按照委信息中心推广的嘉定区健康管理系统做好受检对象的健康评估。根据区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对取得解除健康观察、解除健康自我观察或未离开上海市域人群证明的人员给予各项健康体检服务,并及时出具相关体检报告,支持企业、单位复工、复业。各医疗机构应做好参加体检服务人员的相应防护和防疫知识普及。

五、科学安排医用防护物资

在当前全区医用防护物资总体处于紧平衡情况下,要优先保障医疗救治一线需求,针对一线救治力量、医疗辅助人员等不同防护等级需求,加强精准保障,做到科学合理安排。同时要尽力解决派出前方医疗队员物资保障供应。 

六、加强医疗后勤保障支撑

通过医院自管或第三方服务外包公司,对一些治疗效果相对明确、临床使用较多的药品、医用耗材和临床应用必需物资,要进一步加大应急采购和储备,全力保障临床治疗需要。

七、认真关心关爱医护人员

要制定实质性举措,关心爱护好医护人员队伍。要合理安排医护人员轮休轮换,关心好一线医护人员身心健康,加强人文关怀,必须落实最严格的防护措施,加强培训,切实增强医护人员防护意识和能力,确保医护人员零感染。对派出的援鄂、援其他单位医疗队员,有关单位既要关心他们工作上的实际困难,也要帮助解决后方家庭的实际困难,要千方百计提供必要的支撑支持,关心医疗一线、前线队员工作生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6日


关于做好近阶段医疗服务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pdf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