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09000-2020-008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0-02-22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卫医政〔2020〕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单位:

日前国家有关部门通报国内发生多家医院、监所出现聚集性新冠肺炎感染病例,追踪溯源均为输入引起的场所内感染。鉴于目前新冠肺炎防疫的严峻形势,为杜绝类似场所内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重申以下院内感染防控要求:

一、高度认识聚集性院感事件的严重性

聚集性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反映了医院综合管理上存在漏洞,由于工作疏忽导致多人聚集性感染是对人民健康的极不重视。各医疗卫生机构务必引以为戒,加强管理,要以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院感防控各项制度、流程,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二、严格执行医疗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作为新冠肺炎防疫期间从严管理的九大行业之一,医疗卫生行业的从业人员管理是防止输入性医院感染发生的重要环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管理本单位所有从事服务的人员。作为责任主体各机构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三个一律”要求,对返沪/来沪的所有工作人员一律实施隔离观察14天的规定,并做好信息登记。未严格执行隔离观察的人员一律不准来院上岗。院内第三方服务人员由所在公司提供健康管理信息后方可入院工作。对已在岗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实行强制报告个人健康状况管理,每日掌握工作人员体温以及是否有咳嗽等临床症状,做到感染隐患早发现,对于有临床症状的,要立即进行隔离治疗。

三、切实有效把好医院进出口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科学的发热筛查、预检分诊流程,并严格执行进出口分离和单向人流的要求,避免进出人员交叉接触。所有进入单位的人员(包括医务人员、患者、陪同人员、第三方服务人员和其他来院洽办业务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和健康登记筛查、确认健康状态及信息核实后方可入院。入院处需安排人员值守,维持排队等候人员秩序,对筛查后允许入院的人员作引导、分流,杜绝人员聚集。健康登记使用“三证一码”,即“健康观察解除告知单”、“健康自我观察解除告知单”、“未离沪证明”和健康码,其中健康码首选“随申码”和“嘉定区医疗机构健康动态管理系统验证码”。各机构针对老年患者或其他不便使用健康码的人群,可以采取纸质登记并签字确认后留存,必须做好纸、笔的消毒处理,避免接触感染。有相关流行病学史和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的,应当第一时间给予防护措施并由专人陪同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出口处应有引导标识,标识清晰,同时安排人员值守,防止人员逆行入院。院内所有建筑物入口均应实行体温测量制度,落实手卫生消毒措施。

四、强化发热门诊管理

发热门诊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相关专业医务人员,配置一定数量隔离留观室和仪器设备,做到挂号、配药、化验、注射、收费“五不出门”。暂无法实现“五不出门”的,患者移动过程中,应当严格符合“距离最短、接触人员最少、专人防护陪同”的原则,相关电梯、检查室等区域应当确保患者单人使用,并严格落实消毒制度。

严格落实发热门诊工作流程,落实救治优先的原则,实行“单人单间”隔离,在进行系统全面医学诊查和鉴别诊断的同时,确保患者首先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落实分区管理要求,推进新冠肺炎疑似病例与非新冠肺炎疑似病例、重点地区来沪人员和非重点地区来沪人员分区域就诊。

五、严格住院管理,落实陪护和探视制度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住院病房管理的敏感性,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入院患者的流行病学史调查,重点地区来沪人员应当完成相应医学观察。密切观察住院患者病情,一旦发现无明确诱因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的,要立即进行检测检查,必要时转入隔离病室。

修订、完善住院陪护、探视制度,普通患者不安排探视;危重患者、术前谈话等特殊患者,实行限时、限人、错时探视制度。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房,确需陪护的仅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应当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和有效防护,同时要求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严格个人健康管理,各机构应将该类人员视同院内员工从严管理并给予相应健康管理指导。

六、精细化标准化开展各项医疗服务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上海市各专业医疗质控中心的要求,针对不同科室、不同诊疗项目、不同患者医疗需求,作相应就医流程调整,分类治疗。对于择期手术患者,按照手术指征在加强防护、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展;对于肾功能衰竭者、肿瘤患者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患者,原则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分区、错时等方式,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提供不间断的医疗服务;对于急诊服务,应当设置相应的隔离诊室、手术室、留观室,配备相关专业人员、相关设备和防护用品,确保24小时急诊服务。

同时,加强预约诊疗服务,实现错峰就诊,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继续加强对口腔、眼、耳鼻喉、呼吸内镜等专科的医疗风险评估,在保障严控院感发生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提供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依据不同岗位不同工作性质保障医务人员的防护,有效降低院内感染风险。

七、从严落实院内感染防控管理各项措施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大感染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指南的落实力度。建立完善以医院院长或者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加大感染控制科专职人员配备力度,建立完善层级合理、专兼结合、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体系。由医院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牵头,组织开展对所有科室(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依据风险评估情况,全面梳理和完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全面开展培训工作,全面落实院感预防控制措施。由医院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牵头,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全方位督导工作,做到科室(部门)全覆盖、工作人员全覆盖,消除风险隐患。

八、加强院内公共设施场所消毒管理

严格按照院感管理要求,对具有传播病原体风险的医疗器械进行严格消毒,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对所有场所采用相应的消毒方式进行分区消毒。对人员频繁接触的血压计、电梯按钮、扶手、座椅、门把手等设施设备尤其要加强消毒管理。针对医疗废弃物要严格按照管理要求处理,消毒、收运、存放环节做到有记录、有交接并及时处置。各机构应对执行消毒和医废处理的人员进行培训,规范操作,全程监督,保证安全。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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