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财政局文件
关于印发《嘉定区财政局关于落实谈心谈话、履责约谈的工作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 WB8301000-2020-00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0-01-13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财政局关于落实谈心谈话、履责约谈的工作规定》的通知
文 号: 嘉财〔2020〕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科室:

《嘉定区财政局关于落实谈心谈话、履责约谈的工作规定》已于113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定区财政局关于落实谈心谈话、履责约谈的工作规定

 

根据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要求,为扎实推进区财政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现就落实谈心谈话、履责约谈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谈心谈话

从关心爱护、帮助教育、激励鼓舞财政干部的角度,通过开展适时的、经常的谈心谈话活动,促进上下级之间和同志之间相互了解、相互信任,达到交流感情、沟通思想、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切实加强我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全面推动财政事业的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一)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谈心对象对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

2.诚恳原则。谈心者彼此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求实原则。谈心谈话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必须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廉洁自律情况,讲实情、说真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

4.与人为善原则。谈心谈话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得言过其词、恶语中伤。

5.实效原则。谈心谈话要注重实效,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二)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谈心谈话原则上采取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

1.局党组书记、局长主要负责与局党政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必要时,可以与全局其他干部谈心谈话。

2.局领导班子成员主要负责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必要时,可以与全局其他干部谈心谈话。

3.科室负责人主要负责与本科室同志谈心谈话。必要时,也可跨科室开展谈心谈话。

4.各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也要经常开展谈心谈话。

(三)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1.了解和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发现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3.征询谈心对象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4.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和信任。

6.其他认为必须谈心的事项。

(四)谈心谈话的主要时机

遇有下列几种情况,应该及时进行谈心:

1.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精神出现偏差的。

2.群众对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廉洁等方面有反映的。

3.内部团结状况有问题或干部间有矛盾时。

4.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或工作中遇到较大挫折的。

5.家庭遇有重大变故的。

6.出国(境)一个月以上的。

7.职务或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和到龄退休的。

8.本人提出谈心要求的。

(五)谈心谈话的有关要求

1.谈心谈话一般采用一对一面对面交流的个别谈话为主,也可视情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可结合任()职谈话、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和民主评议党员等一并进行。

2.局主要领导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原则上至少每年一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原则上至少每季谈一人次。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的科室负责人至少每月谈一人次。科室负责同志与本科室同志至少每月谈一人次。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谈。

3.谈心谈话要讲究科学方法,以鼓励、疏导、教育为主。谈话人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根据掌握的情况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努力提高谈话效果。对谈话对象取得的成绩要鼓励表扬;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对合理性意见要认真采纳;对谈话对象要求转达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整理,如实反映。

4.谈话人要注意维护好谈话对象的合法权益,对相关谈话内容做好保密工作。对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谈话人要及时向组织汇报。

5.谈话对象要如实反映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廉洁等有关情况,对谈话人指出和反馈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对认定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6.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年度谈心谈话工作计划,及时填写《嘉定区财政干部谈心谈话记实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督促检查,总结成效,自觉将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情况作为年终述责述廉的组成内容。

二、履责约谈

履责约谈是指上级与下级、组织与个人之间,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的谈话,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主动式谈话,履责约谈的内容针对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谈话对象是具有一定管党治党责任的党员干部。

(一)约谈情形

1.必谈情形

1)信访反映集中必谈;

2)案件多发频发必谈;

3)问题矛盾突出必谈;

4)职责履行不力必谈。

2.视情约谈情形

1)分管领域中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2)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责任追究失之于宽松软等履责存在的问题;

3)管队伍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4)对新提拔、新调整岗位干部明确管党治党责任等内容。

(二)约谈程序

1.事先了解情况,明确谈话内容,必要时可拟制谈话方案;

2.与谈话对象约定谈话时间和地点,记录人员可视情而定;

3.谈话聚焦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相关内容和要求,谈话记录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存档。

(三)工作要求

1.原则上是一对一、面对面进行约谈;

2.必须填写《嘉定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约谈表》,体现程序性,谈话对象必须对谈话内容签字确认,体现严肃性。

 

附件:1.嘉定区财政局落实谈心谈话、履责约谈工作对照表

2.嘉定区财政干部谈心谈话记录表

3.嘉定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约谈表 

附件1

 

嘉定区财政局落实谈心谈话、履责约谈工作对照表

 


    

谈心谈话

履责约谈

概念

是指同志之间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形式,是党的组织生活不可缺少的一种手段。

是指上级与下级、组织与个人之间,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的谈话,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主动式谈话。

内容

谈心谈话内容较宽泛,包括日常交心、考核反馈、职务调整等方面,谈话对象覆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履责约谈的内容针对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谈话对象是具有一定管党治党责任的党员干部,而非具体工作人员。

情形

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精神出现偏差的。群众对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廉洁等方面有反映的。内部团结状况有问题或干部间有矛盾时。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或工作中遇到较大挫折的。家庭遇有重大变故的。出国(境)一个月以上的。职务或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和到龄退休的。本人提出谈心要求的。

必谈情形:信访反映集中必谈;案件多发频发必谈;问题矛盾突出必谈;职责履行不力必谈。视情约谈情形:分管领域中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责任追究失之于宽松软等履责存在的问题;管队伍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新提拔、新调整岗位干部明确管党治党责任等内容。

要求

局主要领导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原则上至少每年一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原则上至少每季谈一人次。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的科室负责人至少每月谈一人次。科室负责同志与本科室同志至少每月谈一人次。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谈。及时填写《嘉定区财政干部谈心谈话记实表》。

事先了解情况,明确谈话内容,必要时可拟制谈话方案;与谈话对象约定谈话时间和地点,记录人员可视情而定;谈话聚焦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相关内容和要求,谈话记录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存档。原则上是一对一、面对面进行约谈;必须填写《嘉定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约谈表》。

附件2

 

嘉定区财政干部谈心谈话记录表

(此表由谈话人负责填写)

谈心对象

   


科室及

 


谈心时间


谈心地点


谈心内容摘录:

 

 

 

 

 

 

 

 

 

 

谈话人签名:

          

说明:1、谈话人要在谈心后及时填写此表。2、对相关需要保密工作或涉及谈心对象个人隐私的内容不在此表摘录。3、对采用集体方式谈心的相关内容要指定专人做好谈心记录。4、由组织人事科负责在每个月底下发通知提醒上交,并做好此表的保管工作。

附件3

 

嘉定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约谈表

 

谈话时间


 


谈话人


记录人


被谈话人


单位及职务


谈话类型


简要情况

 

 

 

 

 

 

 

 

 

 

 

被谈话人签字


时间


说明:谈话类型填写信访反映集中案件多发频发问题矛盾突出职责履行不力等必谈情况,或履责引导提醒不良反映教育引导履责作为问题其他约谈情形等视情约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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