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B8301000-2020-001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13 |
名 称: | 关于印发《嘉定区财政局关于落实谈心谈话、履责约谈的工作规定》的通知 | ||
文 号: | 嘉财〔2020〕5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科室:
《嘉定区财政局关于落实谈心谈话、履责约谈的工作规定》已于1月13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定区财政局关于落实谈心谈话、履责约谈的工作规定
根据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要求,为扎实推进区财政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现就落实谈心谈话、履责约谈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谈心谈话
从关心爱护、帮助教育、激励鼓舞财政干部的角度,通过开展适时的、经常的谈心谈话活动,促进上下级之间和同志之间相互了解、相互信任,达到交流感情、沟通思想、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切实加强我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全面推动财政事业的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一)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谈心对象对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
2.诚恳原则。谈心者彼此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求实原则。谈心谈话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必须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廉洁自律情况,讲实情、说真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
4.与人为善原则。谈心谈话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得言过其词、恶语中伤。
5.实效原则。谈心谈话要注重实效,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二)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谈心谈话原则上采取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
1.局党组书记、局长主要负责与局党政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必要时,可以与全局其他干部谈心谈话。
2.局领导班子成员主要负责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必要时,可以与全局其他干部谈心谈话。
3.科室负责人主要负责与本科室同志谈心谈话。必要时,也可跨科室开展谈心谈话。
4.各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也要经常开展谈心谈话。
(三)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1.了解和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发现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3.征询谈心对象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4.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和信任。
6.其他认为必须谈心的事项。
(四)谈心谈话的主要时机
遇有下列几种情况,应该及时进行谈心:
1.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精神出现偏差的。
2.群众对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廉洁等方面有反映的。
3.内部团结状况有问题或干部间有矛盾时。
4.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或工作中遇到较大挫折的。
5.家庭遇有重大变故的。
6.出国(境)一个月以上的。
7.职务或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和到龄退休的。
8.本人提出谈心要求的。
(五)谈心谈话的有关要求
1.谈心谈话一般采用“一对一”面对面交流的个别谈话为主,也可视情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可结合任(免)职谈话、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和民主评议党员等一并进行。
2.局主要领导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原则上至少每年一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原则上至少每季谈一人次。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的科室负责人至少每月谈一人次。科室负责同志与本科室同志至少每月谈一人次。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谈。
3.谈心谈话要讲究科学方法,以鼓励、疏导、教育为主。谈话人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根据掌握的情况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努力提高谈话效果。对谈话对象取得的成绩要鼓励表扬;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对合理性意见要认真采纳;对谈话对象要求转达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整理,如实反映。
4.谈话人要注意维护好谈话对象的合法权益,对相关谈话内容做好保密工作。对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谈话人要及时向组织汇报。
5.谈话对象要如实反映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廉洁等有关情况,对谈话人指出和反馈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对认定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6.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年度谈心谈话工作计划,及时填写《嘉定区财政干部谈心谈话记实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督促检查,总结成效,自觉将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情况作为年终述责述廉的组成内容。
二、履责约谈
履责约谈是指上级与下级、组织与个人之间,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的谈话,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主动式谈话,履责约谈的内容针对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谈话对象是具有一定管党治党责任的党员干部。
(一)约谈情形
1.必谈情形
(1)信访反映集中必谈;
(2)案件多发频发必谈;
(3)问题矛盾突出必谈;
(4)职责履行不力必谈。
2.视情约谈情形
(1)分管领域中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2)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责任追究失之于宽松软等履责存在的问题;
(3)管队伍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4)对新提拔、新调整岗位干部明确管党治党责任等内容。
(二)约谈程序
1.事先了解情况,明确谈话内容,必要时可拟制谈话方案;
2.与谈话对象约定谈话时间和地点,记录人员可视情而定;
3.谈话聚焦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相关内容和要求,谈话记录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存档。
(三)工作要求
1.原则上是一对一、面对面进行约谈;
2.必须填写《嘉定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约谈表》,体现程序性,谈话对象必须对谈话内容签字确认,体现严肃性。
附件:1.嘉定区财政局落实谈心谈话、履责约谈工作对照表
2.嘉定区财政干部谈心谈话记录表
3.嘉定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约谈表
附件1
嘉定区财政局落实谈心谈话、履责约谈工作对照表
类 别 | ||
谈心谈话 | 履责约谈 | |
概念 | 是指同志之间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形式,是党的组织生活不可缺少的一种手段。 | 是指上级与下级、组织与个人之间,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的谈话,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主动式谈话。 |
内容 | 谈心谈话内容较宽泛,包括日常交心、考核反馈、职务调整等方面,谈话对象覆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 履责约谈的内容针对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谈话对象是具有一定管党治党责任的党员干部,而非具体工作人员。 |
情形 | 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精神出现偏差的。群众对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廉洁等方面有反映的。内部团结状况有问题或干部间有矛盾时。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或工作中遇到较大挫折的。家庭遇有重大变故的。出国(境)一个月以上的。职务或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和到龄退休的。本人提出谈心要求的。 | 必谈情形:信访反映集中必谈;案件多发频发必谈;问题矛盾突出必谈;职责履行不力必谈。视情约谈情形:分管领域中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责任追究失之于宽松软等履责存在的问题;管队伍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新提拔、新调整岗位干部明确管党治党责任等内容。 |
要求 | 局主要领导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原则上至少每年一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原则上至少每季谈一人次。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的科室负责人至少每月谈一人次。科室负责同志与本科室同志至少每月谈一人次。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谈。及时填写《嘉定区财政干部谈心谈话记实表》。 | 事先了解情况,明确谈话内容,必要时可拟制谈话方案;与谈话对象约定谈话时间和地点,记录人员可视情而定;谈话聚焦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相关内容和要求,谈话记录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存档。原则上是一对一、面对面进行约谈;必须填写《嘉定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约谈表》。 |
附件2
嘉定区财政干部谈心谈话记录表
(此表由谈话人负责填写)
谈心对象 姓 名 | 科室及 职 务 | ||
谈心时间 | 谈心地点 | ||
谈心内容摘录:
谈话人签名: 年 月 日 |
说明:1、谈话人要在谈心后及时填写此表。2、对相关需要保密工作或涉及谈心对象个人隐私的内容不在此表摘录。3、对采用“集体方式”谈心的相关内容要指定专人做好谈心记录。4、由组织人事科负责在每个月底下发通知提醒上交,并做好此表的保管工作。
附件3
嘉定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约谈表
谈话时间 | 地 点 | ||||
谈话人 | 记录人 | ||||
被谈话人 | 单位及职务 | ||||
谈话类型 | |||||
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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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谈话人签字 | 时间 |
说明:谈话类型填写“信访反映集中”、“案件多发频发”、“问题矛盾突出”、“职责履行不力”等必谈情况,或“履责引导提醒”、“不良反映教育引导”、“履责作为问题”、“其他约谈情形”等视情约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