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定区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09000-2020-018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0-05-07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嘉医改办〔2020〕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根据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上海市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沪卫医改〔2020〕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嘉定区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嘉定区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围绕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聚焦“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以健康嘉定行动为引领,以“三医联动”和“制度+科技”为改革动力,持续推进实施本区综合医改试点方案,明确各项任务,加强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市民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研究制定政策文件

(一)制定《嘉定区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实施方案》。(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二)制定《关于嘉定区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级 完善分级疗制度的实施方案》。(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三)制定《关于推进健康嘉定行动的实施意见》。(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四)制定《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嘉南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方案》。(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五)制定完善按大数据病组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文件。(牵头部门: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六)制定发布《2020年嘉定区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指引》。(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二、推进落实重点工作

(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1.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冠状“依法依规、科学防治、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形成多部门合力,加强排查,切实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加强发热门诊资源配置,强化中西医协同,做好疑似病例的医疗救治,提高诊疗能力,努力提高治愈率。加强多源数据分析和应用,助力精准防控。做好防护防疫用品、药品和临床救治设备等应急物资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及时出台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科学决策、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指挥体系,提高应急响应效率。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防控救治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完善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协同处置机制。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完善突发重特大疫情防控规范和应急救治管理办法,健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中西医结合的有效协同机制。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启动区疾控中心异地迁建项目,加强疾控体系硬件设施、信息化和学科人才建设等重点任务落实。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健全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深化“医防融合”慢病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各街镇、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经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等)

(二)强化卫生健康相关机构合作与协同,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3.加快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持续推进建设定位清晰、功能齐全、标准统一、群众认可的区域性医疗中心,制定《嘉定区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嘉定区中心医院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按计划推进南翔医院、安亭医院、江桥医院区域性医疗中心的建设工作,将区域性医疗中心打造成分级诊疗体系的中坚力量和医联体核心单位,建成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医院。(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各街镇等)

4.推进医联体建设。进一步落实《嘉定区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瑞北—嘉定”“仁济—嘉定”“东肝—嘉定”医联体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和协作制度,实现医联体内药品目录统一和检验检查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启动“市一—嘉定”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科学筹划医联体内管理、经营、人事、医保分配等机制上的统一。继续做实儿科医联体、中医医联体,推进高血压、糖尿病专科医联体建设,构建嘉定医联体服务网络。(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各街镇等)

5.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分类满足患者就医需求,促进分级诊疗。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优化互联网诊疗流程,为患者提供部分常见病和慢性病在线复诊服务。在部分区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互联网医院,让居民“足不出户”享受线上复诊、健康管理和送药到家等服务。搭建区域转诊平台,进一步打通区域内医疗机构间精准转诊通道,实现双向转诊闭环式、全过程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分级诊疗服务。继续加强对各集约化医疗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集约化医疗服务中心规范运行。开展区级医院网络改造,确保完成互联互通互认。巩固疫情防控中的预约门诊服务和分级诊疗成果。(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科委、各街镇等)

6.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级。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打造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标杆,开展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提升,稳步推进机构布点与建设优化。开展5家市级标准智慧健康驿站建设。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加强社区疾病防控能力建设,强化社区疾控基础功能,确保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慢病防治、健康管理等重点公共卫生任务高效完成,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开展社区能力提升基地建设,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医生队伍能力提升机制。(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各街镇等)

7.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拓展家庭医生“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覆盖面,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超过 65%,长护险对象签约超过 95%,推进非医保常住居民签约,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融入功能社区健康服务,形成分层分类签约覆盖方式与服务包。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激励机制,激发家庭医生签约积极性。建设并推广应用家庭医生管费用信息系统,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控机制,完善智慧社区健康管理服务平台。全面推进“3+X”新型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在提高健康管理门诊使用率的基础上,形成健康管理门诊服务标准与规范。优化家庭医生团队,继续开展健康管理师培训。(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各街镇、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科委等)

(三)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科学控制医疗总费用增长

8.持续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聚焦补偿运行、监管评价、费用控制、医保支付等关键机制,强化医院外部治理;制订医院章程,促进医院规范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持续推进本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在区中心医院、妇保院制定医院章程和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其他区级医院医院章程和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工作。(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各街镇、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

9.科学控制医疗费用增长。跟踪分析本区医院医疗费用增长趋势,促进医疗费用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个人费用负担水平相协调。基于大数据病种组合指标体系,持续加强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动态监测。加强对各医院督导,引导医院改善收支结构、降低运行成本、优化医疗服务水平,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医保局等)

10.深化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以“上海市中医医院-嘉定区中医联合体”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中医优质资源下沉基层。协助推进市中医医院嘉定院区建设工作。优化中医药资源布局配置,强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中医药服务内涵,提升中医临床诊疗能力。持续推进中医药融入社区健康服务一体化发展,着力实现中医药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中的全覆盖。(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

(四)持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发挥医保的调控引导作用

11.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住院费用按大数据病组分值付费试点工作。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牵引,激发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努力引导患者就医行为。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培训,进一步强化病案首页书写质量,规范诊疗流程,杜绝过度医疗行为。(牵头部门:区医保局;配合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等)

12.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深入打击欺诈骗保。加强部门合作监管,互通问题线索,共享检查结果。推进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建立失信行为惩戒办法,发挥失信联合惩戒威慑力。持续推进医保联合约谈制度。(牵头部门:区医保局;配合部门:区卫生健康委等)

(五)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减轻群众看病费用负担

13.落实国家新版基药目录和医保药品目录。促进基药优先配备使用,加强社区药品供应保障,保证基药使用的主导地位,促进区级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逐步提高基药使用比例。持续改进“慢病长处方”和“延伸处方”相关工作,更好满足签约居民的用药需求。逐步统一辖区内、医联体内的医疗机构慢病用药的采购品种,实现药品使用上下联动,更好推进分级诊疗。实施《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持续稳步推进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14.推进药品和耗材招采机制改革。发挥“阳光平台”作用机制,持续落实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在本区的使用。实施高值医用耗材治理方案,加强跟踪指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控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牵头部门:区医保局;配合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等)

(六)凝聚改革合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15.完善政府投入机制。优化医疗卫生财政支出结构,财政资金向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倾斜,向中医、传染、精神、职业病、妇产、儿科、老年病科、康复等专科以及公共卫生领域倾斜。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继续实施政府资金考核拨付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医保局等)

16.大力推进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临床研究和临床科技创新,鼓励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大力推广适宜技术,全力加强区临床科研中心建设。以专科建设推动区域性医疗中心的建设,加快构建本区多层次、多样性、布局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区域性医疗中心首轮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做好优秀医学人才培养,鼓励医学领域专技人才参加国家、市级和区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大力推进中医药特色技术人才培养,深化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科委等)

17.实施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会商机制和督察机制,迎接国家、市级综合监管工作实地督查。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多部门联合抽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等)

18.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具有一定规模的高端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康复、精神卫生、中医、儿科、产科等区域医疗服务供给不足的医疗机构。继续推进安亭、南翔、嘉定新城(马陆)、工业区四大健康服务特色集聚区发展,建设以细胞免疫技术、肿瘤精准治疗、中医药健康服务和高端医疗设备制造为鲜明特色的精准医疗与健康服务集聚区。落实“放管服”改革,制定并发布《2020年嘉定区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指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标准制定、市场监管等方面职责,促进社会办医守法诚信经营、规范健康发展。(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发改委;配合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等)

三、加强组织保障,做好统筹谋划和评估督查工作

(一)完善区医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机制

按照上海市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我区机构设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我区深化医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健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推进协调机制。不定期召开区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本区深化医改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医改重点工作落实。(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开展嘉定区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编制

做好“十三五”综合医改试点方案总结评估,系统总结各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提炼改革经验,宣传推广医改亮点;针对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目标全面完成。动态跟踪改革进展情况,考核评价改革成效。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统筹谋划未来五年本区卫生健康工作。(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关于印发《嘉定区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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