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资源局
嘉定区规划资源局关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申请嘉北(郊野公园)一期土地整治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函的请示
索 引 号: WE5304000-2020-00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规划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0-05-25
名 称: 嘉定区规划资源局关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申请嘉北(郊野公园)一期土地整治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函的请示
文 号: 嘉规划资源[2020]7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嘉定区规划资源局

关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申请嘉北(郊野公园)一期土地整治项目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函的请示

 

区政府:

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及《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整治项目实施增减挂钩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规土资综[2012]94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会同相关镇编制了《上海市嘉北(郊野公园)一期土地整治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2015-2018年)》,并经沪规土资综[2016]372号文批准。

目前,该项目区已按要求完成拆旧地块的复垦工作及出让地块的农转用征收手续,符合项目区竣工验收的申报要求。我局起草了《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嘉北(郊野公园)一期土地整治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的函(代拟稿)》(详见附件),现上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特此请示。

 

附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嘉北(郊野公园)一期土地整治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的函(代拟稿)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5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嘉北(郊野公园)一期土地整治项目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的函

(代拟稿)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嘉北郊野公园作为上海市首批建设的郊野公园之一,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推动上海市生态网络构建方面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逐步形成了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大都市游憩空间格局,成为市民休闲游乐的“好去处”、“后花园”。

依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有关规定的通知》(沪规土资综[2009]1084号)及《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整治项目实施增减挂钩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规土资综[2012]9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组织编制了《上海市嘉北(郊野公园)一期土地整治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2015-2018年)》,并于2016年5月经沪规土资综[2016]372号文批复实施。

一、项目区实施情况

(一)建新区实施情况

根据批复的实施规划,建新区均为出让地块,包括确定出让地块和待定出让地块。其中确定的出让地块34个,面积44.99公顷,待定出让地块1个,面积60.20公顷。

目前,确定出让地块中,CR002-CR025地块已完成农转用征收手续,其余确定出让地块(CR001、CR026~CR034)以及待定出让地块都未完成农转用征收手续,因此不纳入本次验收。

即本次验收涉及建新地块24个,共使用挂钩置换建设用地指标15.57公顷(折233.6亩),挂钩周转耕地指标15.09公顷(折226.33亩)。

(二)拆旧区实施情况

根据批复的实施规划,拆旧区总面积95公顷,地块数为117个,共涉及54个整理复垦立项。根据统计,共涉及签约农户20户,动迁安置工作已全部完成。

根据项目区的指标使用情况,本次验收拆旧地块规模为21.89公顷,共涉及18个验收项目,29个拆旧地块。根据新增耕地确认书,纳入验收的拆旧地块复垦建设用地面积为17.55公顷,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为16.31公顷。项目实施完成后,复垦增加耕地1.22公顷,减少建设用地1.97公顷。满足“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不减少”的要求。

二、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区实施过程中,实行了项目独立核算、一支笔审批拨款、统一报账管理的资金使用管理模式,挂钩资金支付和使用管理严格,做到了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管,没有发生资金违规使用情况,实际已发生资金按实到位。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改善了项目区范围内的农民居住生活条件,提升了农业规模化生产水平,优化了生态环境,也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以及地区的发展要求。现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工作要求,商请贵局对该项目区实施验收。

特此致函。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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