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17000-2020-01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0-06-10
名 称: 关于印发《2020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嘉卫监督〔2020〕1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职能科室:

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进一步做好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依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8〕7号)、《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办公室、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嘉定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嘉委办发〔2017〕52号),结合我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及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法宣工作,我委制定《2020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2020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进一步做好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办公室、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嘉定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嘉委办发〔2017〕52号),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区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围绕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建设“科技嘉定、汽车嘉定、教化嘉定、健康嘉定、美丽嘉定”的具体任务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把普法融入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努力使执法和服务过程变成普法过程,规范执法和服务活动,增强卫生健康执法公信力,加大对卫生健康领域中扫黑除恶的线索发展、打击工作的宣传力度,着力促进卫生健康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嘉定、法治嘉定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疫情防控与常态法宣相结合。聚焦疫情,扎实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等关于防控疫情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积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好防控疫情有关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做好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课等工作法宣服务和指导,确保社会面疫情依法防控。

2.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执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贯彻活动之中,通过法治实践开展深度普法,以有效普法促进法治实践,将法治实践作为检验普法宣传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准。

3.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在突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同时,注重结合自身职能做好面向社会、面向基层的普法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

4.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对与本部门依法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进行及时有效宣传和普及。

5.坚持执法主体与部门联动相结合。落实国家机关普法工作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上级对下级、主管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完善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切实加大扫黑除恶防范宣传力度。

6.坚持创新发展与注重实效相结合。立足自身职能和特点,积极推进普法理念、内容、载体、手段和机制等方面创新,针对主管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等不同普法对象的需求和特点开展普法,不断完善以案释法、新媒体普法等生动有效的普法形式,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内容

1.明确普法职责分工。依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我委实施负责普法职责分工机制。委综合监督(法制)科负责普法工作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制定涉及委层面普法工作制度、方案、计划,及时跟踪评价本单位普法工作实施开展情况。各相关职能科室具体负责涉及本条线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普法工作,包括制定本条线普法计划、普法工作实施推进、普法效果评价等。委监督所作为我委委托执法机构,要充分发挥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优势,加强与委相关职能科室互动沟通,在委各相关职责科室牵头部署下,落实好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普法实施和以案释法工作。

2.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梳理本系统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所涉及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普法工作职责部门和责任人,形成本系统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并在卫生健康门户网站进行公布。结合扫黑除恶工作要求,依据工作实际和行业发展形势,对普法责任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修订。

3.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每年年初,由委综合监督(法制)科牵头,组织召开委机关职能科室、委监督所等参加的普法工作专题会议,对照普法责任清单,商议本年度普法工作重点任务,包括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重点普法对象、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预期目标及完成时限等,形成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加强对普法推进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顺利开展。

4.深入开展说理释法工作。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说理释法,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要加强以案释法、说理释法的能力培育,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要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为载体,大力推进“六进”活动,组织卫生健康监督员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本系统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我委“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由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系统谋划;审定卫生健康普法工作的内部职责分工、工作制度、工作计划、保障措施等;定期组织开展普法工作专题会议,了解普法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解决普法工作中难点、重点问题,排摸扫黑除恶线索,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和区委区政府报告我委普法责任制推进情况。

2.加强全员、全程普法。每一位卫生健康行政工作者和卫生健康监督员都是普法工作者,应当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当事人和相关公众说理释法,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把法治宣传作为法律实施的必备要素,贯穿到卫生健康行政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切实将“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落到实处。

3.加强督导评估。将普法工作纳入本系统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对照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普法工作督导评估,推进普法工作取得实效,推进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

4.加强协调配合。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普法工作进展成效,分析普法工作重点、难点,部署重要任务。加大法治宣传资源整合与协调合作力度,加强部门间互动交流、加强部门内沟通协作,统筹协调合力开展普法工作,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法治宣传社会整体效果。

 

附件:2020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     2020年嘉定卫生健康系统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重点

普法内容

普法任务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

宣传科、法制科


2

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医疗机构和窗口的法治文化建设,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利用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法治宣传月、周、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举办开放日等形式,面向社会及系统内的医务人员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委法制科、

各医疗卫生单位

各职能科室

3

应适用的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系统内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内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

宣传科

各医疗卫生单位

4

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卫生健康行政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列入嘉定卫生健康系统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卫生健康系统入职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通过组织专题讲座、交流研讨、在线学习等,全面提升卫生健康行政工作者和医务工作者的法治素养。

法制科

5

《信访条例》《上海市卫生计生信访工作办法》

要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主动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做好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委各职能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



6

《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精神卫生法》《中医药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食品安全法》《红十字会法》《卫生检疫法》等

在门户网站公开并及时更新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可随时查阅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事依据、办理流程等,提供申请表格等材料的查阅和下载功能。

法制科、

办公室

各职能科室

7

在现场受理、行政许可证照或文件发放领取过程中,提供办事指南等说明材料和卫生健康行政工作相关宣传手册,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等注意事项。

法制科、委监督所

预防、医政、基层卫生、中医、爱卫办

8

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全过程,主动告知行政执法的依据、标准、程序等,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提高行政处罚公信力。发现扫黑除恶线索,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

委监督所


9

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要充分释法析理,并告知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

法制科、委监督所


10

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供查询。

办公室、

委监督所

委各职能科室

11

在办理卫生健康行业执业投诉案件过程中,积极主动以案释法,积极回应当事人的诉求,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宣讲法律和政策,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发现扫黑除恶线索,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

办公室

 

各职能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

12

聘用专职律师担任我委法律顾问,并把普法列入法律顾问工作基本职责,参与委重大行政决策、复杂案件、复杂信访的法制审核及必要的卫生健康法律宣贯服务过程。

法制科、

办公室


13


推动以案释法工作,选择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可以公开发布的典型案例,通过各种渠道定期向公众发布,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

法制科


14

积极参与媒体公益普法,在微信平台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参与广播电视和新媒体以案说法类节目,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着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卫生健康普法平台。

法制科、

宣传科

15

结合日常执法,以专项督导与日常督导相结合、分类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卫生监督所按照日常工作及上级指派的任务进行;对于政策性、专业性、综合性较强的督查任务,由各职能科室共同参与督查,以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课等工作法宣服务和指导,确保社会面疫情依法防控。

法制科、预防科、医政科

委监督所、区疾控中心

16

卫生健康应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

适时组织委机关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提高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法制科、

办公室、宣传科


17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库,定期开展执法证清理工作,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委监督所

18

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制度,除依法不宜公开的外,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


19

建立解读机制和公告制度,凡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不宜公开的外,发布时都要将政策解读作为必经程序,要通过专家解读、图解、记者问答等多种形式做好解读宣传,并主动予以公开。

相关起草职能科室

20


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可依法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面对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意见,可邀请相关代表旁听,将处理问题和宣讲法律规定有机结合。


各职能科室

21

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社会影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正职或副职)要出庭应诉。行政负责人不能出庭的,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每件行政诉讼案件,除行政负责人外,应当由相关业务部门承办人员和委法律顾问共同出庭应诉。


22

将宪法以及与卫生健康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作为政风行风监督员专项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帮助人民监督员提高法律素养,增强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能力。

宣传科

医政科

23

政风行风监督员对群众向其反映的监督案件线索和情况,要及时回应,依法要求启动监督程序或者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

宣传科 


关于印发《2020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