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请审核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资格的报告
索 引 号: WA6309000-2020-02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发文日期: 2020-07-15
名 称: 关于申请审核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资格的报告
文 号: 嘉农委〔2020〕7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办法》(沪财教[2014] 80号)的有关规定,我委对归航等1人到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含3年)以上的本市高校毕业生,提出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确认归航等1人(详细名单见附件1)符合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资格,现按规定申请审核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资格。

特此报告。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7月15日


关于申请审核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资格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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