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4304000-2020-008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0-07-08 |
名 称: |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协助做好2020年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委托检查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应急〔2020〕30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监站(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强化风险意识和精准管控,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根据我区2020年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委托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及检查内容
抽查范围:对我区34家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开展专项委托检查。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及时进行整改复查形成闭环。
二、被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
上海普可建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三、检查时间
2020年7月-10月
四、工作要求
(一)各安监站(所)
根据我区34家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委托检查名单表(附件1),做好相关企业的沟通与解释工作,明确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协助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核验检查。
(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
(1)工作要求:
1、被委托单位要根据项目要求提供专项委托检查服务方案,明确项目总负责人、检查人员、相关人员联系方式、分组方式和初步工作安排,项目总负责人负责项目整体工作安排、与委托方联系及最终汇总等;被委托单位要事先对检查单位进行了解、沟通,确定检查时间、检查范围和检查重点内容,提前与企业和属地安全监管部门联系,并事前制定专项检查表,检查表内容要包含企业基本信息、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
2、初查会诊。依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沪应急执法〔2020〕12号)和《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嘉应急〔2020〕9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危险化学品使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标准,排查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重点检查:企业责任制情况、危化品进口登记情况、危化品使用申报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安全评价情况、设备管理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和“风险隐患”双重预防管理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3、复查验收。跟踪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后续整改,提供相关专业性服务,对完成整改企业开展复查,出具复查报告。
4、报告汇总。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应及时报告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在专项委托检查结束后将初查及复查情况形成报告,进行汇总分析,书面报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并对作出的结论和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2)廉政要求:被委托机构检查人员在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专项检查时,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行业自律,遵守廉政规定,并发放我局印制的《委托检查告知书》(附件2)。
附件:1.2020年嘉定区34家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委托检查名单表
2.委托检查告知书
(此页无正文)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6日
(联系人:赵晨;联系方式:59530217)
抄送:上海普可建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协助做好2020年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委托检查的通知.pdf
2020年嘉定区34家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委托检查名单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