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通知)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协助做好2020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委托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WE4304000-2020-009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7-08
名 称: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协助做好2020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委托检查的通知
文 号: 嘉应急〔2020〕3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监站(所):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提升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效果,有效遏制有限空间中毒、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督促、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我局决定2020年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委托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及检查内容

抽查范围:对本区30家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开展专项委托检查。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及时进行整改复查形成闭环。

二、被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

上海茸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检查时间

2020年7月-10月

四、工作要求

(一)各安监站(所)

根据我区30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委托检查名单表(附件1),做好相关企业的沟通与解释工作,明确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协助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核验检查。 

(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

(1)工作要求:

1、被委托单位要根据项目要求提供专项委托检查服务方案,明确项目总负责人、检查人员、相关人员联系方式、分组方式和初步工作安排,项目总负责人负责项目整体工作安排、与委托方联系及最终汇总等;被委托单位要事先对检查单位进行了解、沟通,确定检查时间、检查范围和检查重点内容,提前与企业和属地安全监管部门联系,并事前制定专项检查表,检查表内容要包含企业基本信息、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

2、初查会诊。被委托单位应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工贸企业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嘉应急〔2020〕20 号)等文件要求,重点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涉及的有限空间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风险隐患”双重预防管理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认真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和安全隐患应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建议,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单位和区应急管理局,并督促企业整改。

3、复查验收。被委托单位负责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复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检查单位和区应急管理局。

4、报告汇总。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应及时报告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在专项委托检查结束后将初查及复查情况形成报告,进行汇总分析,书面报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并对作出的结论和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2)廉政要求:被委托机构检查人员在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专项检查时,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行业自律,遵守廉政规定,并发放我局印制的《委托检查告知书》(附件2)。

 

附件:1.2020年嘉定区30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委托检查名单表

2.委托检查告知书

      

 

 

 

 

(此页无正文)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6日

(联系人:赵晨;联系方式:59530217)

抄送:上海茸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协助做好2020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委托检查的通知.pdf

2020年嘉定区30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委托检查名单表.pdf

委托检查告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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