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文件
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110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WC3303000-2020-008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文化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0-05-08
名 称: 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110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嘉文旅主办(2020)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张爱国、赵志杰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扶持乡村民宿发展的建议 ”的提案已收悉。该意见对嘉定旅游发展、乡村民宿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针对委员们提案的几点建议,我局、区农业农村委、教育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乡村民宿是乡村旅游的一种新兴业态,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发展前景各方关注。虽然民宿发展在我区尚处于萌芽状态,但发展民宿已成为农业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有效切入点,也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它对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承载着促进乡村振兴的光荣使命。

一、前阶段开展工作

收到提案后,区文旅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办理工作。在具体办理过程中,针对我区民宿尚处于萌芽状态的现状,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进行调研摸底,了解本区民宿发展现状及市场前景。

二是完善扶持政策。结合《嘉定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意见》的调整完善,新增了对民宿的扶持政策,其中对获评的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民宿,在获评当年分别给予扶持。

三是助推《嘉定区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出台。为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乡村民宿在推动城乡和产业融合互动,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创新转型,实现农村生活、生产与生态深度融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区乡村民宿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局、市农委<关于促进本市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21号),结合本区实际,区文旅局会同农业农村委等部门拟定了《嘉定区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

四是争取上级支持和指导。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区文旅局加强与市局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发展乡村民宿的最新政策,积极争取市级支持和指导 。

五是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如积极牵线搭桥,协助有建设民宿意向的华亭镇北新村考察浦东川沙镇连民村民宿,积极参与和指导安亭镇向阳村规划民宿建设等。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委员的建议,区文旅局将从五个方面推进本区乡村民宿的发展,一是报请区政府适时成立嘉定区乡村民宿发展协调工作组,以有效落实乡村民宿发展过程中重大事项决策以及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等;二是继续加强调研,进一步了解有开发民宿意愿的村和休闲农业经营业主的相关情况;三是加强政策指导,指导有意愿的民宿建设者按《嘉定区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开发建设民宿;四是积极做好扶持,对于符合条件的民宿争取扶持资金;五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农业农村委、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合作,共同推动本区乡村民宿发展的各项工作;六是继续争取市级支持,积极借智借力,通过市级渠道和平台,加强对本区民宿经营者、工作人员的业务和技能培训。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予指正。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5月8日

 

联系人姓名:周璇                               联系电话:136******2140

联系地址:德富路1288号1115室        邮政编码:201821


嘉文旅主办〔2020〕3号 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11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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