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文件
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111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WC3303000-2020-009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文化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0-05-08
名 称: 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111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嘉文旅主办(2020)4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陈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上海民宿行业经营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们认为您的建议对嘉定旅游发展、乡村民宿规范经营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民宿是乡村旅游的一种新兴业态,是当今农业和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构成部分,发展势头非常强劲。发展民宿经济,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综合体,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有效的切入点,也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它对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关于民宿的界定

2019年,嘉定区文旅局参与制定了《嘉定区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嘉府规〔2019〕4号)。《办法》中提出乡村民宿是指利用农村依法建造的宅基地农民房屋、村集体用房、闲置农房、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依托当地自然人文景观、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特色,基于合理的设计、修缮和改造,既保持乡村传统风貌,体现当地生活特色,又能以旅游经营的方式,为旅游者休闲度假、体验当地风俗文化提供住宿、餐饮、农副产品展销等服务的小型住宿设施。

对于嘉定区民宿行业经营所需的申办条件、申办程序《办法》中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优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对取得联合核验小组联审通过意见的经营主体,将依法、高效、优质地办理相关证照。

二、关于民宿管理政策

(一)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税务局、区文化旅游局等部门以及各街镇按照法定职责,对涉及公共安全事项的,落实好日常监督管理及属地监管责任,开展执法检查、协同监管,规范乡村民宿经营。建立并完善记录、抽查和惩戒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平台,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的,将及时查处。

(二)加强镇、村属地管理职能。街镇对区域范围内的乡村民宿规划执行、治安、消防、食品安全、特种设备、村容村貌、建筑质量等承担监管职责以及对无证无照经营进行处置。乡村民宿经营活动应符合村级治理要求,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在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督促下,遵守村规民约,维护邻里友好和谐。

三、关于民宿服务质量认证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8年发布《乡村民宿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本标准规定了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的乡村民宿涉及的经营场地、住宿、服务、餐饮、交通、信息、卫生和环境、安全、特色以及综合管理要求。

区文旅局依照上述要求,对本区乡村民宿进行星级评定,将乡村民宿依次划分三星、四星、五星三个等级,最低为三星级,最高为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乡村民宿的等级越高。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的条件包括基本要求、品质要求和特色要求。

最后,衷心感谢谢陈箴委员对嘉定民宿规范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给我们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相信随着完善我区乡村民宿行业规范经营,将有效促进嘉定旅游升级、美丽乡村建设。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予指正。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5月8日

 

联系人姓名:周璇                               联系电话:136******2140

联系地址:德富路1288号1115室        邮政编码:20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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