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C9905000-2020-176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0-08-27 |
名 称: | 关于嘉定区外冈镇2016年都市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河道整治配套工程一般设计变更的批复 | ||
文 号: | 嘉水务〔2020〕241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嘉定区水利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报批嘉定区外冈镇2016年都市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河道整治配套工程一般设计变更的请示》(嘉水利所〔2020〕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因临河房屋未动迁影响施工,为保障施工安全,原则同意张泾河(WS0+272-K0+303)共31米A2型仿木桩结构调整为批复外F型密排木桩加压顶结构,张泾河(WS0+842-WS0+873.7、EN0+966.7-EN0+998.7)共63.7米B型斜坡式绿化砼护岸调整为F型密排木桩,南浜(WN0+232-WN0+247、ES0+283.1-ES0+298.1)共30米C2型密排仿木桩调整为E型密排木桩。
二、原则同意南周泾(W0+950.2-W0+985.2、E1+407.9- E1+442.9)保留老挡墙,共减少70米C1型密排仿木桩。
三、为保证百姓出行安全,原则同意张泾河新增50米河道仿木栏杆。
四、为保障周边排水安全,原则同意增加农田排水管234米(其中南周泾45米,南浜90米,张泾河45米,西周泾54米)。
五、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关于嘉定区外冈镇2016年都市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20〕386号)、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六、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0年8月27日
嘉水务〔2020〕241号嘉定区外冈镇2016年都市现代农业示范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