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上海嘉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社会工作者(中级)职业培训项目复核评估的批复
索 引 号: WB3304001-2010-005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0-08-04
名 称: 关于对上海嘉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社会工作者(中级)职业培训项目复核评估的批复
文 号: 嘉人社〔2010〕10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嘉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社会工作者(中级)职业培训项目复核评估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你继续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社会工作者(中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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