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B3310001-2011-001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1-01-05 |
名 称: | 关于对本区征地养老人员进行2011年春节慰问补助的通知 | ||
文 号: | 嘉人社〔2011〕1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开发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征地养老服务单位:
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署,经研究,本区征用土地后接受征地养老人员的单位,在2011年春节前结合家访慰问活动进行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费。
一、年龄在80周岁以下(1930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征地养老人员,补助金额掌握在每人200元。
二、年龄在80周岁以上(193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征地养老人员,补助金额掌握在每人250元。
请各有关单位抓紧进行安排,尽快贯彻实施,切实做好征地养老人员的春节慰问补助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