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B3312000-2011-001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1-06-27 |
名 称: |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 ||
文 号: | 嘉人社〔2011〕81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党委宣传部门、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所)、司法所、总工会、法宣办、商会,各新闻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对于规范社会保险关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公民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险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为推动《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切实做好本区《社会保险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155号)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沪人社办〔2011〕532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经研究决定于6月上旬至7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社会保险法》主题宣传活动,其中7月4日-10日为《社会保险法》宣传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社会保险保民生,全民参与促和谐,全面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
二、宣传内容
重点宣传《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权利义务以及法律发展完善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亮点等。同时,做好本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的政策和措施的宣传工作。
三、活动安排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嘉定区《社会保险法》主题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及时推动各项宣传活动落实。
(二)组建宣传队伍
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和区总工会等相关部门以及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所)、司法所和工会等基层单位中,挑选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宣传、咨询队伍,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并免费赠送法律书籍和《社会保险法》“四个一”法制宣传品,以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法》的宣传普及工作。
(三)组织全区性的宣传周活动
7月4日-10日,在全区各街镇集中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联合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等部门,发动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所)、工会、法宣办等基层单位,在各街镇开展现场咨询和法制宣讲等活动,并采用宣传画、宣传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将《社会保险法》中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基本内容,转化成通俗易懂、简明易记的形式,送到企业、单位、乡村、社区、家庭中去。
(四)举办培训讲座
组建由区法制讲师团成员组成的宣讲队伍,举办专题法制讲座,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面向基层群众宣讲《社会保险法》。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学会要做好对企业经营管理者、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培训。会同区法宣办、区总工会等部门组织好对企事业负责人、工会干部的培训,提高用人单位法律意识。
(五)组织参加“东方讲坛-学习《社会保险法》系列讲座”
7月4日-6日,积极组织企业经营者、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等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共同举办的“东方讲坛-学习《社会保险法》系列讲座”。同时通过将“东方讲坛”专题系列讲座视频片分送各相关部门等方式,将《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到千家万户。
(六)组织参与知识竞赛活动
从6月上旬至7月中旬,由区总工会牵头,区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以职工和企业领导为重点对象,在组织学习《社会保险法》的基础上,积极组织企业干部职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知识竞赛活动,更大范围地扩大学习《社会保险法》的参与度。
(七)开辟宣传《社会保险法》专栏和专版
本区各新闻单位应配合主题活动,把握宣传口径,正确引导舆论,并以开辟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形式,针对受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新闻采访、专家撰稿和编读互动等,以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释疑解惑,多角度解读,为本区顺利实施《社会保险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社会保险法》主题宣传活动
《社会保险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性作用的重要法律,是党和政府履行“让人人享受社会保障”庄严承诺的法律保证。加强《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工作,是当前新闻宣传和法制宣传乃至“六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主题宣传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注重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的创新,广泛开展各种不同形式的专题宣传报道,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努力营造实施《社会保险法》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结合实际,增强主题宣传活动的实效性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咨询电话等互动便捷形式,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开展在线交流,及时答疑解惑,做好政策咨询,引导群众知悉自身利益,引导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义务,加强对各街镇主题宣传活动的指导。各街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和资源,在公交、车站、主要商业区和道路张贴宣传口号、宣传画和悬挂宣传横幅,充分利用灯箱、广告栏、电子显示屏幕进行宣传;要开展法制展览、法律咨询、法制演讲、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座、法制研讨会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有规模、有声势。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紧紧围绕今年《社会保险法》主题宣传活动的主题,开展宣传。
(三)协调配合,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法》主题宣传活动
要注重发挥各部门、基层各单位整体合力,以《社会保险法》实施为契机,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社会保险法》的主题宣传活动与本部门、单位的工作推进结合起来,根据各自职能确定宣传重点,加强部门协同,发挥各自优势,切实做好本区《社会保险法》的宣传普及和舆论引导工作。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所)要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主题宣传活动计划,充分利用本地区的各种宣传资源,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落实相关宣传计划,切实抓好主题宣传活动的落实,把《社会保险法》的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所)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情况,并于7月30日前将活动小结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法制科。
联系人:高琼川 任宪华
联系电话:59914918
传真:59526690
附件:1、嘉定区《社会保险法》主题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宣传口号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宣传部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上海市嘉定区总工会
上海市嘉定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工商业联合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嘉定区《社会保险法》主题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主 任:娄庆梅 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副主任:浦忠明 嘉定区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高琼川 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法制科科长
居 熙 中共嘉定区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王为农 嘉定区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
陈 佳 嘉定区总工会保障法律部部长
郭海波 嘉定区工商联会员科科长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宣传口号
(供参考)
1、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企业和职工应尽的义务
2、社会保险 伴您一生
3、关注社保 支持社保 参加社保 享受社保
4、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共享发展成果
5、广覆盖 可转移 可衔接 依法缴 有保障 促和谐
6、社会保险法——撑起企业和劳动者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