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B3303002-2012-002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2-04-05 |
名 称: | 关于批转《嘉定区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意见》的请示 | ||
文 号: | 嘉人社〔2012〕48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区府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根据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优秀技能型人才,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上海市嘉定区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决定组织开展嘉定区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嘉定区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意见》随文报上,拟请区政府办公室同意予以转发。
妥否,请示。
附件:《嘉定区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意见》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嘉定区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嘉定区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根据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优秀技能型人才,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经嘉定区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倡议,区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嘉定区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根据国家和本市职业技能竞赛的有关规定和我区的实际情况,有关组织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嘉定区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大力培养适应经济转型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营造社会争学技术、比拼技能的良好氛围为指导思想。
二、组织机构
建立嘉定区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见附件),负责竞赛活动的整体推动、综合指导与管理。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竞赛活动的具体筹备和协调工作(本届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
区人社局牵头负责选手培训、竞赛组织和鉴定等工作,区总工会、区教育局共同负责竞赛的宣传发动和督促报名等工作。其他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特点,协助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要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负责选手报名、制定预赛方案,组织选手参赛。其它团体参赛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竞赛参赛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参加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1、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竞赛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四级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证书三年以上(以四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五级证书三年以上)
(3)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4)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5)对信息服务和创意设计类职业,取得由市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信息服务类资格证书三年以上
(6)获得本市区、局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竞赛。
四、竞赛职业及等级
项目1:数控车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2:数控车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3:数控铣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4:数控铣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5:车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6:维修电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7:维修电工(国家职业资格初级)
项目8: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9: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0: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11: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2:中式面点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13:中式面点师(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4:计算机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5: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6: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17:时装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18:家具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
项目19: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20:摄影师(国家职业资格中级)
项目21:水彩绘画
项目22:十字绣
项目23:剪纸
五、竞赛形式
(一)竞赛分职工组和学生组,设团体及个人奖。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以镇、街道、中高等职业院校等为单位,根据竞赛活动统一要求分别组织实施并组成代表队,社会人员按户口所在地报名,大型企业可单独组队参加,职工组每个项目派不少于3名选手参加,学生组每个项目派6名选手参加,大赛由组委会办公室依靠行业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及个人通过预赛选拔,组队参加职工组的比赛,中高等职业院校通过预赛选拔,参加学生组的比赛。
六、竞赛时间
4月:宣传发动
5月—6月:预赛阶段和参赛申报
7月—9月:选手培训阶段
9月—10月:决赛阶段
七、竞赛申报
各参赛单位在6月底前完成竞赛的预赛工作并组队参加决赛,组队参赛选手名单上报区竞赛活动办公室。
八、竞赛评定成绩
根据竞赛项目的等级和鉴定模式,确定竞赛评定成绩的计算方式。竞赛等级为五级、四级、三级的,鉴定模式为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的,评定成绩按理论知识成绩占30%、操作技能成绩占70%计算确定;鉴定模式为一体化或模块化的,评定成绩按各模块的平均分计算确定。
评定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评定成绩一次有效,不予补考。
九、奖励办法
(一)设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给予一次性奖励,若符合有关条件,则授予“嘉定区技术岗位能手”称号。如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有关条件,则同时授予“嘉定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获第一名的女性,授予“嘉定区巾帼岗位能手”称号。
(二)竞赛项目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竞赛成绩及格者将获得与竞赛级别相同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的晋升,按《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指导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设团体奖。根据各街镇每个项目参赛前三名选手成绩的个人得分,累计计算团体总分,根据团体总分高低确定金奖1家、银奖3家。
(四)设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参赛单位的组织预赛项目、参加预赛选手人数、参加决赛选手人数、培训出席率、理论考试出考率、合格率排名,综合指数第一名的参赛单位,授予“嘉定区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最佳组织奖”,其余的授予“嘉定区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
十、竞赛组织
(一)组委会从4月21 日起将有关竞赛事宜在相关媒体上公示。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的项目,考核内容应按照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公布的竞赛考核题库的要求实施,竞赛题库由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竞赛项目同等级国家职业标准(占70%)结合高一等级的国家职业标准(占30%)组合形成。详情请查阅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中关于职业鉴定的有关内容。
(二)竞赛决赛的考评员、督考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安排。操作技能竞赛场地和考核项目须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定。
(三)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的竞赛,其命题、组卷、阅卷评分和成绩汇总均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四)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的证书办理依照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相关程序操作。
附件:嘉定区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
嘉定区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
组 长:李 原(副区长)
李 政(副区长)
副组长:陈 技(区人社局局长)
金伟荣(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姚 伟(区教育局局长)
时 洁(区残联理事长)
杨海龙(区府办副主任)
成 员:吴顺民(区人社局副局长)
龚 英(区总工会副主席)
俞勇彪(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 枫(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永娥(区妇联副主席)
朱 虹(团区委副书记)
管卫红(区残联副理事长)
周坚钢(区工商联副主任)
周 健(区科委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吴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联系人:刘 星(电话:59980928、139******1032)、陶剑峰(电话:59980928、136******3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