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054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WE7302000-2020-029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0-04-11
名 称: 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054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嘉卫建提〔2020〕2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陆建军、徐葵、黄红伟、吴良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社区医疗服务问题和改进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嘉定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努力和帮助下,在“健康嘉定”的目标引领下,不断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完善社区卫生平台功能。2019年全年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数达452.64万人。2019年5月公布的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评价中,嘉定区总得分全市排名第一,综合评价和第三方满意度测评居全市前茅。同时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中我区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推荐标准,受到国家卫健委通报表扬。2020年我们将继续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做实相关服务举措,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健康服务需求。

一、围绕功能定位,完善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本市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大社区卫生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向社区基层一线流动,改进人才评价方式,落实职称倾斜支持政策,健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升社区卫生基层社会事业服务水平。积极协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工作特点,科学合理地确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在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上给予适当支持。

一是出台《关于吸引医学院校毕业生来本区工作给予一次性补贴的实施办法》,对选择来嘉定就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生等对象给予补贴,并纳入事业编制。根据研究生学历学位、业绩等情况,给予45万或60万购房补贴;在嘉定租房居住的,3年内每月给予800元~1200元租房补贴;给予一次性不低于8万元工作补贴;根据博士学历学位、业绩等情况,给予8万或12万或15万元急需紧缺人才安家生活补贴。二是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在嘉定区户籍高中毕业生中定向培养公共卫生专业人才的实施意见》,培养真正立足于嘉定、服务嘉定的公共卫生人才,以缓解本区公共卫生人才招聘难、流失性大等问题。目前已连续招录2批9人。三是纳入上海健康医学院免费医学生培养招生范围(2017-2020年),开展“5+3”免费医学生培养,已招收32名嘉定本地优质生源。2019年底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技人员2063名,其中正高级职称6名,副高级职称71名,中级职称904名,中高级卫技人员占比47.55%。

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能力水平

根据“健康嘉定、基层为重、签约服务、全程管理”的目标策略,注重平台建设、推进机制改变、强化能力提升。通过做实相关医疗服务工作,不断提升社区服务能力。不断做实“1+1+1”签约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家庭医生服务管理中心、医疗联合体、市级预约转诊平台、区域医疗中心等资源,进一步加强与上级医疗机构专科诊疗资源对接,大力推进家庭医生“全专联合”医疗服务模式。继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便捷配药政策。强化家庭医生团队,结合签约服务费成本经费,通过购买服务形式补充团队服务能力,提高家庭医生团队解决签约居民综合健康问题的能力。

嘉定建立了“以人为中心,以健康为目标”的服务体系,实现适宜、综合、连续的整合型健康服务。签约居民通过预约至社区获取健康服务,先由健康管理师接诊,通过问询完成相关信息采集与健康评估。家庭医生结合健康管理师所搜集的信息,制定个性化的健康指导方案,在诊疗服务过程中一并完成公共卫生的随访工作,重要信息和随访表单自动回落健康档案,形成精准健康管理服务。目前,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已覆盖全区,建档总人数为140.16万人,建档率为88.21%,档案完善率为98%。

三、推动政策引导,完善医保制度

为引导病人至社区就诊,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的情况,目前的医保政策在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中均已进行了相应调整。在城镇职工医保中,至社区就诊的门急诊共负段报销比例比二、三级医院提高了5—15个百分点。根据不同年龄,在职人员在社区就诊报销比例为65%-75%,在二、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0%-70%;退休人员在社区就诊报销比例为80%-90%,在二、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85%。在城乡居民医保中,至社区就诊的起付线以上门急诊报销比例为70%,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60%、50%。同时,城乡居民医保实施转诊制度,至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转诊手续。

为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守门人”的作用,引导居民至社区首诊,继续协同医保部门积极推进做好社区家庭医生“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服务,对签约的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对象,自2018年起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由医保基金和区财政资金按9:1比例分别承担。与医保部门积极落实提高报销比例、发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相关举措引导常见病、多发病至社区首诊。下一步,将结合实际进一步推进并完善相关措施的落实,加大医保资金的投入力度,完善社区“守门人”职能,引导分级诊疗和提高本区社区服务的整体水平,减轻居民医疗负担。

四、积极配合控费,减轻百姓就医负担

相关政策控费:2018年年底,根据《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以11个城市为试点,统一执行药品集中采购竞标结果。上海市是试点城市之一,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产生的医药费用基本得到控制和下降。

信息平台控费:作为“上海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嘉定区区域药事服务管理云平台项目已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开展。区医疗服务监管中心和区药事质控组配合制定相关标准,基于该平台中“合理用药监测中心”、“合理用药分析统计中心”、“审方中心”等模块,对患者用药品种、数量和费用等情况进行监控、检测和统计,引导临床医生合理用药,对就诊过程中产生的医药费用实施全程监管。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11日

 

联系人姓名:王涛                 联系电话:59948386

联系地址:嘉定区塔城路264号     邮政编码:20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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