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协助做好2020年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委托检查和评估的通知
索 引 号: WE4304000-2020-01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11-16
名 称: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协助做好2020年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委托检查和评估的通知
文 号: 嘉应急〔2020〕4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监站(所):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重点行业领域工贸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掌握各街镇、相关企业专项治理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结合进博会期间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控工作,我局决定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及检查评估内容

抽查范围:对我区30家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冶金有色(包括其他行业高温熔融作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委托检查和评估。

检查和评估内容: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销号情况;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等情况;并对企业检查结果进行评分,作为今年街镇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分依据。

二、被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

上海度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检查时间

2020年11月

四、工作要求

(一)各安监站(所):

根据《2020年嘉定区进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委托检查和评估企业名单表》(附件1),做好相关企业的沟通与解释工作,明确企业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协助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委托检查和评估工作。

(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

1、工作要求:

(1)被委托单位应具有安全评价资质,并具有一定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冶金有色(高温熔融作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等专项检查相关工作经验;应安排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内具有相关行业经验的专家开展检查和评估;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及场所。

(2)参加委托检查的人员应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熟悉安全生产和各类专项整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有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冶金有色(高温熔融作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等专项检查相关工作经验。被委托单位要根据项目要求提供专项委托检查服务方案,明确项目总负责人、检查人员、相关人员联系方式、分组方式和初步工作安排,项目总负责人负责项目整体工作安排、与委托方联系及最终汇总等;被委托单位要事先对检查单位进行了解、沟通,确定检查时间、检查范围和检查重点内容,提前与企业和属地安全监管部门联系。

(3)被委托单位要按照委托单位要求制定专项检查和评估表,检查评估表内容要包含企业基本信息、检查评估内容及标准、法律法规依据、检查评估方式及得分情况。

(4)被委托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以及《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工贸企业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嘉应急〔2020〕20 号)等文件要求,重点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涉及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风险隐患”双重预防管理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认真开展检查和评估。对检查发现不符合项和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单位和区应急管理局,并指导企业整改。

(5)被委托单位在专项委托检查评估结束后将检查评估情况形成“一企一表”,并对项目总体情况汇总分析,书面报区应急管理局,并对作出的结论和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2、廉政要求:被委托机构检查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委托检查和评估工作时,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行业自律,遵守廉政规定,并发放我局印制的《委托检查告知书》(附件2)。

 

附件:1.2020年嘉定区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委托检查和评估企业名单表

    2.委托检查告知书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

附件:1.2020年嘉定区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委托检查和评估企业名单表.xls

附件2.委托检查告知书.docx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协助做好2020年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委托检查和评估的通知.pdf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