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2017年上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2017年上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WE8206000-2017-017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建管委 发文日期: 2017-08-01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2017年上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情况的通报
文 号: 嘉建管联〔2017〕69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沪建建管〔2015〕5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监管力度,促进全区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我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上半年,我委共巡查在建项目15个,总建筑面积124.51万平方米,涉及建设单位15家、总包单位13家、监理单位11家。巡查采取随机抽取、现场检查的方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对全区在建工地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承发包管理、招投标行为、材料管理等各环节实施全面核查,并对工程实体、材料质量和大型机械安全状况实施抽检。现场检查通过听取基本情况汇报、查阅管理资料台账、现场实物抽检的方式,全面检查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行为。

    二、总体评价

全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平稳有序、总体受控。但部分项目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质量安全管理状况不容乐观,少数项目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薄弱,存在较大隐患。通过巡查发现和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督促参建各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体责任体系。

三、存在问题

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上半年总计开具整改通知书15  份,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5份。共开具整改条目129条,其中涉及质量问题整改45条,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整改68条,市场行为管理问题整改9条,监理问题整改7条。已对2起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对项目经理未履行法定职责不良行为记分5人次,总监未履行法定职责不良行为记分2人次。

(一)建设单位主要问题

沃尔沃汽车(中国)研发中心(二期)项目建设单位未按《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单列安全防护措施费,施工过程未支付安全防护措施费。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对列入暂估价的专业工程进行二次招标。

(二)项目管理主要问题

1、嘉定新城B25-1地块商办等项目未按规定建立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台账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工地未按规定数量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关键管理岗位人员台账与现场实际到岗人员不相符。

2、施工、监理项目管理人员到位率仍有待提高,特别是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总监)不能按时到岗履职。据统计,项目经理检查到岗率约为70%,监理单位总监到岗率约为60%。

3、项目管理责任不落实。带班生产记录未经项目经理和总监本人签字,记录内容不能体现现场施工实际情况。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等注册人员未按规定使用执业印章,部分资料和记录有代签名现象。

4、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未到岗履职。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和质量、安全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足,有些分包单位在现场施工,但未见其管理人员在现场实施管理。

(三)工程质量主要问题

1、技术管理中心配套停车楼项目未按规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进行抽样送检,原材料在未送检复试的情况下即投入使用。

2、部分工程箍筋弯折后平直段长度不足10d,单支箍筋的弯折角度为90度,箍筋加密区未按要求加密。少数工程剪力墙竖向钢筋间距偏大,单肢箍遗漏,板上层钢筋未满扎且保护层厚度偏大。

3、嘉定工业区胜辛北路以西、汇源路以北地块普通商品房项目(二期)预制装配式结构工程PC构件质量和安装质量均不容乐观。部分工地预制构件如飘窗板和叠合预制板的预留钢筋长度不符合图纸要求且普遍偏短,预留钢筋的间距不均匀且保护层厚度局部偏小。部分工地预制叠合框架梁伸入现浇核芯区内的纵向受力锚固筋由于穿越有难度,安装工人将受力钢筋野蛮割断。部分工地未按要求进行预制构件首件验收和现场安装首个施工段的验收。

4、嘉定新城C13-1地块商业项目监理单位对试块唯一性标识的使用管理不规范,台账中发放和签收记录不全。监理的平行检测实施滞后,过程中未按比例同步推进。

(四)安全生产主要问题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部分工地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辨识不清,导致危大工程无方案或未按方案施工。少数工地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不规范,论证人员不全面,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未参加论证,如嘉定区江桥医院新建工程等项目。

2、临时用电方面。部分工地工人违章用电情况普遍,存在随意使用拖线板、裸线取电、在隔离开关进线端取电等现象。部分工地电源线随意穿越脚手架或金属加工区域,电源线绝缘防护措施不到位。部分中小型施工机械未按要求设置开关箱。

3、脚手架方面。盘古天地等项目脚手架连墙件偏少,达不到规范要求,作业层防护栏杆未及时设置,作业面无侧向防护。少数工地外脚手架转角处立杆悬空无加固措施,门洞处连续三根立杆悬空,加固不规范。个别工地电梯井脚手架架设高度超过24米,双立杆的副杆未落地,架体稳定性差,硬隔离措施不到位。

4、安全防护方面。嘉定工业区胜辛北路以西、汇源路以北地块普通商品房项目(二期)电梯井、采光井和楼梯等处的临边和洞口防护措施不到位。部分工地钢平台下方堆放有材料或设置为木材加工区域,未采取隔离措施,存在较大隐患。个别工地进行地下室顶板施工时,未搭设外架,作业面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个别工地工人登高作业时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未佩戴和使用安全带。

5、机械管理方面。少数工地人货电梯司机离岗后,电梯门未上锁。中小型机具未履行进场报验手续和使用前验收手续。

(五)劳务用工主要问题

部分工地劳务分包单位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实名制登记工作滞后,未建立人工费支付台账和工资支付台账。少数工地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整改

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工地项目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查找隐患问题产生的原因,按照安全检查“三定”原则,制定详细的整改和预防措施,明确整改工作的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督办,逐条逐项跟踪落实整改,并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施工企业要举一反三,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所有施工工序、部位和设施、设备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不留死角、全数检查。

(二)抓住重点、稳步推进

要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嘉定区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组织好、开展好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使全区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以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一七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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