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A6309000-2021-003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委 | 发文日期: | 2021-01-13 |
名 称: | 关于批转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农委〔2021〕5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
根据《嘉定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批复的通知》(嘉财〔2020〕58号)精神,现将你单位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批转如下:
一、2020年部门收入调整为 12,284.98 万元(含直达资金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9,819.95 万元(含直达资金 /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 万元(含直达资金 /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 / 万元;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 2,465.03 万元。
二、2020年部门支出调整为 12,284.98 万元(含直达资金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819.95 万元(含直达资金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万元(含直达资金 /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支出 / 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支出 2,465.03 万元。
三、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执行要求
1、望你单位根据部门预算调整要求,积极组织收入,在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核准的部门预算,做好预算执行的相关工作。
2、硬化预算约束,不得擅自对批复预算进行调整,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不得自行改变项目内容,切实提高资金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3、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单位财务,按规定进行收支核算。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