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批转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的通知
索 引 号: WA6309000-2021-009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发文日期: 2021-01-13
名 称: 关于批转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的通知
文 号: 嘉农委〔2021〕1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市嘉定区农机技术推广站  :

根据《嘉定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批复的通知》(嘉财〔2020〕58号)精神,现将你单位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批转如下:

一、2020年部门收入调整为  348.89  万元(含直达资金  /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48.89 万元(含直达资金  /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 万元(含直达资金 /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   /   万元;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    /  万元。

二、2020年部门支出调整为 348.89 万元(含直达资金 /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48.89 万元(含直达资金   /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万元(含直达资金  /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支出     / 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支出   /   万元。

三、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执行要求

1、望你单位根据部门预算调整要求,积极组织收入,在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核准的部门预算,做好预算执行的相关工作。

2、硬化预算约束,不得擅自对批复预算进行调整,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不得自行改变项目内容,切实提高资金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3、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单位财务,按规定进行收支核算。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