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H4102000-2020-037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0-12-31 |
名 称: | 关于印发《嘉定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医保〔2020〕26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嘉定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上海市嘉定区2020年区本级调整预算方案(草案)》现将你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调整批复如下:
一、2020年部门收入调整为1481.34万元(含直达资金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362.8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为14.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为0万元;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为104万元。
二、2020年部门支出调整为1481.34万元(含直达资金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362.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为0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支出为104万元。
三、2020年调整预算执行要求
1、望你单位根据部门预算调整要求,积极组织收入,在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核准的部门预算,做好预算执行的相关工作。
2、硬化预算约束,不得擅自对批复预算进行调整,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不得自行改变项目内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3、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单位财务,按规定进行收支核算。
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