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建工地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在建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E8201000-2021-00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建管委 发文日期: 2021-01-13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在建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建管〔2021〕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在建工地:

临近春节假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特别是火灾事故有上升趋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及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区领导批示要求,为了确保工地的生产安全,请各在建工地强化消防安全监管措施,切实遏制重点领域火灾事故多发势头,坚决防止群死群伤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在建工地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各自消防职责,将消防安全与工程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守住消防安全的底线和红线。

二要规范工地管理。要明确以下要求:严禁在施工人员宿舍内安装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热等电气设备,并加强检查力度;严禁施工人员在宿舍内吸烟;严禁在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专用仓库内超量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氧气、乙炔气钢瓶不得混存,并落实专人负责收发,做好易燃易爆物品进出库登记;必须在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等重点区域和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布置在工地相对独立地带,并保证足够的防火间距;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车通道,且不得堆放建筑材料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动火作业必须提高一级审批,审批人员在审批前必须到现场核查情况;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范安装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内所有电气线路和设备,并对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必须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区正确合理配置消火栓、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必须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区、施工区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区域,应设置临时消防水池和临时消防供水设施,并确保消防水源与工程建设同步落实、同步到位,严防出现消防保护盲区。

三要加大宣传培训。要结合冬季火灾形势、在建工地火灾案例和隐患,各在建工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要紧盯电气线路、电动自行车、大功率用电器具,烟头等容易引发火灾的环节,各单位要张贴各类消防警示标语、宣传海报,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活动。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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